曲靖开学季随拍:法治的标尺,当一视同仁
今天路过曲靖职教园区,能源学院、财校、农校都集中在这片。正值10月7号国庆收假开学,加上周边正在修路,半幅路面围挡施工,道路本就拥堵,接送学生的车流、返校人流混在一起,路边的公共车位格外紧张。
就在派出所门口的路边,两个公共停车位被警用锥桶圈了起来,地面并没有施划专属的警用泊位标识,现场也看不出正在处置紧急警情,更像是日常执勤的预留占用。几步之外的人行道旁,城管队员正沿路来回巡查,驱赶摆摊的流动商贩。
客观说,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影响行人通行,城管依法依规整治,是履行职责,没什么不妥。但两个画面放在同一条路上,难免让人有所思考。
从法理上来说,城市道路上的公共停车位,属于面向全体市民开放的公共资源。按照各地通用的停车管理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使用锥桶、地桩等障碍物圈占车位,妨碍他人正常停放使用 。警车在执行紧急公务时,确有优先使用道路泊位的权利;但日常执勤状态下,直接圈定公共车位专属使用,并不符合公共资源的使用规则。
古人讲“法者,治之端也”。全面依法治国,从来不是只针对普通百姓的约束,执法者必先守法,公权更要带头守规矩。同样是占用公共道路空间,摊贩占道就要被驱离,部门圈占公共车位却按特例对待,这样的双重标准,最容易消解执法的公信力。
其实开学季校园周边秩序维护,派出所和城管都在出力,初衷都是为了道路通畅、师生安全。但秩序的底色是公平,执法的底气在自身正。公共资源姓“公”不姓“私”,哪怕是执法部门,也没有擅自占用的特权。真有执勤需要,完全可以走规范流程、设置明确标识,明明白白告知公众,反而更能获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法治不在宏大的条文里,而在街头巷尾的小事里。一个锥桶的摆放,一次执法的尺度,看似不起眼,却连着普通人对法治的真切感知。只有对所有人都用同一把标尺,权力不越界,执法不偏心,法治才会真正深入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