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是不改,全国都得改!”江西一位大哥去换身份证,派出所却让他把名字改掉。男子坚决不肯,还把派出所告上了法院。派出所也是有苦难言:他要是不改名,全国姓名系统都得折腾!
2006年夏天,正在读大学的赵C趁着暑假回到江西鹰潭老家,到辖区派出所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证。
他没把这事放在心上,从1986年出生落户开始,“赵C”这个名字就跟着他,户口本、学籍档案、第一张身份证全用的是它,二十年来从没出过任何岔子,换证不过是走个常规流程。
可窗口民警核对完户籍信息,当场就告诉他证办不了,得先把名字改了,换成规范汉字才能申请二代证。赵C当场愣了,自己用了二十年的名字,怎么突然就不合规了。
民警解释说,现在全国换发二代证用的是统一的户籍管理信息系统,名字里带英文字母根本录不进去,按照新的姓名登记规范,姓名里不能出现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这类内容,“赵C”不符合要求。
这个名字是他父亲赵志荣取的,赵志荣本身是一名律师,当年给儿子起名带个“C”,一来是希望孩子以后能把英语学好,二来“C”是英文“中国”的首字母,也有以C开头的单词多、盼人丁兴旺的意思。
当年落户是手工登记户籍,派出所顺理成章就录了这个名字,2005年申领第一代身份证的时候,也顺利办下来了,没人提过名字有问题。
赵C接受不了改名的要求,不光是叫了二十年有感情,更麻烦的是从上学到现在的所有学籍、档案、证件全是“赵C”,真要改名,方方面面都要跟着改,牵扯的事情太多。
他先是正式向鹰潭市公安局提交申请,请求允许继续使用“赵C”这个姓名办理二代证。
一直等到2007年11月,鹰潭市公安局给出了正式批复,还是要求他必须改名,依据的是公安部《姓名登记条例(初稿)》里的规定,姓名不得包含英文字母、汉语拼音等内容。
父亲赵志荣觉得,公安机关这个要求站不住脚。那份《姓名登记条例》还只是初稿,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根本没有正式颁布实施,不具备法律效力。
而《民法通则》明确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
2008年1月,赵志荣作为儿子的委托代理人,将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告上了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这也是国内首例公民因姓名权起诉公安部门的案件。
2008年6月,月湖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法庭上赵C一方提出,《居民身份证法》只规定居民身份证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填写,并没有禁止使用英文字母;“C”既属于英文字母,也属于通用符号范畴,符合国家标准。
更何况这个名字已经使用了二十二年,没有给国家、社会和其他人造成任何不利影响,公安机关此前也已经认可这个姓名并核发了第一代身份证,现在拒绝换证没有道理。
公安一方则坦言,基层派出所没有刁难的意思,核心问题是全国统一的户籍管理系统不支持字母录入,这套系统是按照姓名使用规范汉字的规则设计搭建的,单靠一个地方公安改不了,要适配就得调整全国的姓名系统,这不是基层能决定的事,他们只是按上级规定执行。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赵C胜诉,要求月湖公安分局限期为赵C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判决一出立刻引发全国关注,不少人觉得这是公民姓名权的一次胜利。
但月湖公安分局不服判决,随即提起上诉,他们明确表示,即便法院强制执行,系统录不进去还是办不了,这不是态度问题,是客观条件做不到。
2009年2月,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十多家媒体的记者到场旁听。双方围绕“C是否属于居民身份证法允许的数字符号”“姓名登记能否使用英文字母”展开了三个多小时的激烈辩论。
经过法院反复协调调解,双方最终当庭达成和解:赵C同意将姓名更换为规范汉字,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免费为他办理更名手续和第二代身份证,同时协助他更改相关的户口、档案材料。
法院最终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准许公安机关撤回上诉,这场持续一年多的姓名权官司就此落下帷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