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员工也要骗?”江苏苏州,女子是保险业务员,给丈夫买了保险,数月后,丈夫确诊白血病,申请理赔却遭保险公司拒绝!理由是女子是保险公司业务员,明知丈夫有发烧、高尿酸还故意隐瞒,存在骗保嫌疑。而且,其丈夫外购靶向药治病,不符合理赔规则。因此,一分不赔。女子丈夫告上法院,判决亮了。
2024年11月,女子张丽给自己丈夫刘明,在网上平台买了一份医疗保险。谁也没料到,投保才大半年,2025年6月,刘明突然被确诊慢性髓系白血病。
患上这种重病,必须长期吃靶向药控制病情。
可尴尬的是,医院药房没有对应的特效药,医生只能开处方,让刘明去正规院外药房购药,前前后后一共花了5万多医药费。
本以为买了保险就能兜底报销,可当刘明拿着单据找保险公司理赔时,直接被一口回绝。
保险公司给出两个拒赔理由:
第一,张丽本身就是保险业务员,非常懂行业规则。
保险公司揪着刘明投保前,有过高尿酸、偶尔腹泻、发烧的普通就诊记录不放,咬定夫妻俩故意隐瞒病情,没有如实填报健康信息,属于骗保。
第二,保险公司声称合同只报销医院内部产生的费用,刘明是在院外买的靶向药,不符合理赔规则,一分钱不赔。
这下刘明傻了眼,谁普通人没个发烧、拉肚子的小毛病?
谁能通过这点小病,预判自己会得白血病?
再说院外购药是医生医嘱要求,根本不是自己私自乱买!
然而,双方还是谈崩了,刘明索性把保险公司告上法院,讨要自己的医药费。
那么问题来了,投保前有发烧、腹泻、高尿酸等普通小病记录,投保后确诊白血病,保险公司能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吗?
另外医生开方、院外购靶向药,保险该不该赔?
《保险法》第16条规定:投保人仅对足以影响保险公司承保、提高保费的重要事项负有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隐瞒,且该隐瞒事项与出险高度相关的,保险公司才可拒赔。
法律明确,如实告知不是无限告知。
发烧、拉肚子、尿酸高是人人都可能有的日常小毛病,和白血病这种血液重疾没有任何必然因果关系。
普通人没有专业医学预判能力,不可能从常见病预判重大重疾,根本不存在故意隐瞒骗保。
另外,现在很多抗癌靶向药医院没货,医生开处方、正规药店外购是合规治疗。
保险公司死板,只认医院内的费用,不认医嘱外购药,属于恶意曲解合同、逃避理赔责任,法院不支持。
最终,法院扣除医保已报销部分,判决保险公司赔付刘明15000余元医疗费。
有人说,保险公司收了保费就应该属于默认承保,不能承保就第一时间拒绝承保,不能等到出险了又以不符合条件拒赔,既然有能力调查为什么不在承保前进行呢?
也有人说,可见保险公司的赔付有多么难,自己的员工都要被骗,别说外面的人了,这也太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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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