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这句话被作家陈岚拉黑
陈岚买门断案最高潮的时候,每天不知要发多少文,分析来分析去,我忍不住留了一句言:
你也不是警察,你也不是法医,凭什么觉得自己比他们更专业呢?(大意,原文被她删了)
因为江歌妈妈在微信公共号的一篇“告别金昌”文,微博上又上了几个热搜,然后几个老面孔又开始长篇大论说江歌案的细节。
这个热搜不可能是江歌妈妈买的,据说微博买热搜很贵,但微博商务变现能力很差,江歌妈妈既不在微博带货,即墨调查通告后也几乎没有更新过自己的微博账号,不可能通过微博浏览量获利。
我自己随便按兴趣写写博文,写自己生活的,只有几百阅读量,评论体育或时事的,大概几千阅读量,但凡写到江歌妈妈相关,很容易上万甚至过十万。
我要是靠微博生活……
这个诱惑实在是太大了,无论是获得流量还是关注度。
这就好理解为什么江歌妈妈已经放下了微博,但微博上很多人不肯放过她。
有些人,有些事,是天生的热搜体质,真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
有些人把空明等人的长文到处发,说实话,我连反驳都懒得驳。
江歌案几乎十年都在热搜上,每一个细节,每一个问题,都被反复讨论争辩过。
所有的问题,都有了中日两国法院判决做出的结论。
中国的部分,比如刘鑫是不是要承担民事责任,江秋莲的善款筹集是不是完全合理合法,我觉得有公共讨论空间。
虽然我是支持青岛法院判决和即墨调查通告的,但其他人持不同观点,意见不同,是完全正常的。
但江歌被杀这个刑事案件,日本法院作出的结论,即陈世峰是去杀刘鑫的,江歌完全无辜,我不觉得有任何质疑空间。
因为,
1. 非当事人,接触不到所有卷宗材料;
2. 非熟练掌握日语的人,不能准确理解相关材料;
3. 非警察、法医、法官、律师等专业人士,不足以有专业知识背景根据卷宗材料分析案情。
在证据掌握不完整、有语言隔阂的情况下,非专业人士哪来的自信挑战日本法院作出的刑事案判决呢?
在全世界,都不允许深度地讨论刑事案细节,这会诱发犯罪模仿,引起公众感官不适,也会对受害人家属带来精神伤害。
比如最近的香港蔡天凤被分尸案,由于她有四个未成年子女,法官严禁媒体深入报道犯罪细节。
有些人,比如空明,她根本不是来讨论案子的,她就是亢奋地沉溺地想象犯罪场景的每一个细节,来满足自己嗜血嗜暴的扭曲心理,并到处滥发意图对江秋莲进行精神凌迟。
我对空明有生理性厌恶,如果搬别人的观点来,哪怕是理记陈岚的,我都可以心平气和的讨论,唯独空明的不行。那些信空明的,我也是有多远离多远。
非当事人家属,哪个正常的人,正常的女性、母亲,会每天想象一个血淋淋的凶杀场景不可自拔?
反正我很害怕,我不敢去想。
国家应该出台法规,对刑事案,比如凶杀、强奸细节不应该在公共空间讨论。
比如山西大同案,全网讨论“处女膜”,对那个女生的精神伤害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