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9 年,厦门地方法院突然起火,烧成一片灰烬。
法院起火本是大事,国民党政府却对此不闻不问,这件事竟然稀里糊涂地过去了。很多年之后,人们才知道这把火竟然是法院自己放的,为的就是销毁贪赃枉法证据。
那么到底是什么证据,能让法院的人冒着风险干出了这桩荒唐事。要弄清楚这个,咱们得提到一个人,他就是辛亥革命元老许春草。
许春草是厦门人,早年投身革命。受民主思想影响,生平最恨蓄婢、虐婢的勾当。1929年,在鼓浪屿笔架山召开群众大会,倡议成立"中国婢女救援团"。"中国婢女救援团"成立后,在许春草等人的呼吁奔走下,成员发展到四千余人,也救下不少被虐待的婢女。
可这么一来,麻烦也随之而来。那些大户人家本来就有着蓄奴的习惯,他们觉得以许春草为首的"中国婢女救援团"摆明是跟他们作对,一心想找个机会跟许春草一决雌雄。
说来也巧,此时恰好有一个地方首富家的婢女逃进了救援团的收容所。这首富觉得丢了面子,一边以拐骗婢女为由将救援团告上法庭,一边又用重金贿赂法官为他撑腰。
法官拿了钱,自然替人消灾,还当庭宣称:"中国婢女救援团没向政府登记,是不合法的团体,不许活动。"
救援团的代表不慌,索性把法庭当成讲坛,当众痛斥贪官污吏和富豪富户虐待婢女、侵犯人权的行径。旁听群众跟着高呼口号,把法官吓得仓皇而逃。
许春草又倡议组织"厦门清除法院贪污委员会",号召各界揭发法院敲诈勒索、贪污腐化。委员会每日出简报揭露法院劣迹,一个星期就揭发出贪污案件 100 多起。
法院担心此事越闹越大无法,干脆狗急跳墙一把火把所有证据全部烧光,这么一来就算国民党政府有人想查,也找不到任何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