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从安徽来打工的男子,经人介绍认识了河南来打工的女子,两人聊了时间不长,准备结婚,男子支付了女子18.8万元的彩礼,以及10万酒席钱,女子却不愿意结婚了,理由是男子隐瞒了父亲瘫痪的事实,并拒绝退还彩礼和酒席钱,男子起诉到法院。
在婚姻法律诉讼实践中,婚前隐瞒病情究竟是否构成法律欺诈,法律界限其实非常清晰。2019年11月,原告李某与被告艾某登记结婚。备孕及婚后生活期间被告艾某神情恍惚并频繁服药,直到2020年5月才在追问下承认婚前早已患有严重艾滋病且靠药物控制。
原告李某得知真相后选择终止妊娠并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起诉撤销婚姻。2021年1月4日,即《民法典》实施首个工作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公开宣判,认定被告艾某婚前隐瞒本人重大传染病构成违规,当庭判决撤销原告李某与被告艾某的婚姻关系。
然而在广州这起纠纷里,河南籍女子指责1996年出生的安徽籍男子隐瞒的是患帕金森和脑梗后遗症的父亲,并非安徽籍男子本人患病。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定,父母健康状况并不属于结婚登记前法定强制告知事项,因此不能判定安徽籍男子构成法律欺诈或骗婚。
对于未领结婚证却已经同居生子的彩礼退还问题,司法机关早已有了明确的裁量规则。2021年原告张某与被告赵某经人介绍相识,原告张某给付16万元彩礼后于2022年春按习俗举办婚礼并同居,2023年被告赵某生育一子后双方发生纠纷分居。
原告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全额退还16万元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在2024年1月18日通报该典型案例时指出,女方在怀孕、生育及抚养孩子过程中付出了巨大的身体消耗与精力成本,不能单凭未办理结婚登记就判令全额退还彩礼。
为了统一全国法院对涉彩礼纠纷的裁量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与民一庭庭长陈宜芳在2024年1月1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正式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司法解释自2024年2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
规定第六条明确指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并孕育子女的,法院应当根据共同生活、孕育情况及双方过错等事实综合裁定返还比例。
霍姆斯在《普通法》中写道:“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这句名言道出了司法审判尊重客观现实生活的深刻道理。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这起案件时,正是遵循了这种切合实际的裁量标准。诉讼期间1996年出生的安徽籍男子曾怀疑女儿非亲生,双方共同委托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鉴定,证实女儿确系安徽籍男子亲生,法院因此判决由无端怀疑的安徽籍男子承担3200元鉴定费。
结合安徽籍男子与1997年出生的河南籍女子已经在河南老家举办过婚礼、同居生活并生育女儿的事实,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双方上诉,维持一审判判。
判定河南籍女子返还彩礼10万元、酒席钱44946元及一只黄金对戒,驳回安徽籍男子要求退还全部30多万元的诉求。这一判决妥善化解了矛盾,也依法保障了男女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