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还吗?安徽阜阳,阜阳男子做生意借钱,一共打了 375 万借条,没还清,突然离世。债主找不到人要钱,把他妻子和一双儿女告上法庭。妻儿马上书面放弃遗产,寻思不继承财产就不用替死者还债。官司来回折腾好几轮,一直打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很多人都看不懂,为啥放弃继承之后还是没能躲开这笔欠款?
2023年12月,李华(化名)得知刘军突发意外离世,不禁傻了眼,刘军可欠他不少钱呢,他走了,找谁要钱去?
原来,几年前,男子刘军早年做生意,资金周转不开。
2018年到2022年这四年间,他前后多次找熟人李华借钱,零零散散打了13张借条,总借款高达375万元。
当初俩人约定好了,只有一笔30万的欠款不用算利息,剩下所有借款,月息都按2%计算。
这期间刘军也没赖账,陆陆续续还给李华294.8万元。
可谁也没想到,刘军撒手人寰。
债主李华眼看着剩下的本金和利息彻底没了着落,欠款收不回来,万般无奈之下,就把刘军的妻子和一双儿女,三位第一顺位继承人全都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结清剩余的欠款和利息。
开庭之后,刘军的家属心里有了自己的小算盘,直接向法院提交书面声明,自愿放弃全部遗产继承权。
他们寻思着家产我一分不要,那老爹的外债自然跟我们没关系,压根不用还钱。
那么,妻子,子女放弃继承遗产,就不用还债了吗?
但就像阜阳这个案子,刘军妻儿虽然提交了放弃继承的材料,房子、存款这些遗产还攥在他们手里保管,没有交给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当遗产管理人。
通俗的说,刘军妻儿只是书面申明,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将遗产移交出去。
《民法典》第1161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法院认为,遗产还由刘军妻子、儿女把控,属于遗产实际管理人,该清算的债务他们不能撒手不管。
另外,想真正免除全部责任,不能只交一张放弃继承的纸,需要按法律规定把遗产完整移交给法定的遗产管理主体。
不然这个放弃继承,没法对抗债权人,该履行的遗产清算义务躲不掉。
不是让家属自掏腰包还钱,只需要用刘军留下来的财产还债,最多也就还到遗产本身的价值,超出遗产价值的那部分欠款,家属不用承担。
一审最终判决,刘军妻子、儿女,必须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剩余269万余元本金及对应利息。
案子进入执行阶段后,双方依旧争执不休。
法院启动再审,重新精细核算了账目,剔除不合理高利部分,最终核定剩余欠款本金为145万余元。
可刘军的儿子还是不服气,继续向上级法院上诉,接连质疑借款凭证、还款金额、利息计算方式,反复强调家人已经放弃继承,不该承担还款责任。
经过细致审理,阜阳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核心裁定非常直白,放弃继承权,不等于免除法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