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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债消?”安徽阜阳,男子因资金周转不开,向熟人陆续借了375万元,写下13张

“人死债消?”安徽阜阳,男子因资金周转不开,向熟人陆续借了375万元,写下13张借条。男子还了294.8万元后,竟去世了。债主傻眼了,拿着欠条找到男子妻子,要求妻子、女儿、儿子一起偿还。认为娘仨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让他们还天经地义。娘仨却说,已经放弃财产继承,和他们一毛钱关系也没有了。男子一气之下,将娘仨告上法庭,要求娘仨偿还剩余借款和利息。法院经过二审,这样判了。

2018年到2022年这四年间,刘军因资金周转,他多次向熟人李华借钱,前后一共写下13张借条,累计借款375万元。

这些借款里面,只有一笔30万没有约定利息,剩下的款项全都约定月利率2%。

李华之所以敢把这么多钱借给刘军,认定刘军是个守信用的人,做不出老赖的事。

果然,李华没看走眼,刘军到2022年10月为止,陆陆续续向李华及其相关人员归还了294.8万元。

也就是说,本金都已经还上大部分,但仍有小部分本金和利息没还上。

李华也没催,反正来日方长,有利息跟着,自己亏不到。

万万没想到,世事难料,2023年12月,刘军突然离世了。

这下李华慌神了,和刘军还有债务没结清,这可怎么办?

他赶紧拿着借条找到刘军的妻子张芳,要求张芳,女儿刘小花,儿子刘小军替李华偿还。

他认为张芳是配偶,第一顺位继承人有还款义务,子女也同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替父还债天经地义。

不曾想,张芳表示他们娘仨已经放弃继承遗产。

原来,刘军妻子早有防备,就怕债主有一天找上门来,揪着他们不放。因此,早留了一手,向相关部门提交了放弃遗产继承申请。

李华不干了,你们说放弃就放弃了,糊弄三两岁小孩呢,万一你们嘴上说放弃继承,暗地里悄悄转移、处置遗产,自己几百万的债权就彻底打水漂了。

于是,一纸诉状,将张芳、小花、小军告上法庭,要求娘仨偿还剩余借款和本息。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三人虽然递交了放弃继承的文书,但不能直接免除遗产的清算保管义务。

娘仨掌握遗产信息,如果放弃继承就撒手不管,会直接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32条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在没有指定遗产管理人的情况下,三人有义务看管遗产,需要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债务。

一审判决三人清偿269万余元本金及利息。

判决下来,当时双方都没有上诉。

谁料,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双方对借款金额、利息计算争吵不休。

法院启动再审,改判娘仨在遗产价值范围内偿还145万余元本金以及对应利息。

刘军的儿子不服,直接提起上诉。

他提出有115万借款没有实际转账凭证,部分欠款早就还清、还存在高利息问题,并质疑法院利息算得不对。

同时,坚持认为:全家人早就放弃继承遗产了,不该再替父亲还债。

但法院认为,虽然娘仨把遗产正式交给村委会、民政部门管理,但实际还在他们手里掌控,依旧是遗产管理人。

最终法院终审判决:上诉无效,维持原判!

妻儿三人必须在遗产价值范围内,偿还145万余元本金和利息。

有人认为:男子借钱 ,继承人不知情,字条是男子一个人自巳签的,家属未签字,再说男子的钱去了哪里也是未知数,家属凭什么要替男子还债?

还有认为:如果借款人向被借款人借钱时,他的家人在场默许,那么借款人死了,家人就得还款,如果家人不在场,没有默许就不应该还。

评论列表

用户10xxx03
用户10xxx03 1
2026-10-05 12:08
能不能写清楚,具体还多少钱?判决这么儿戏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