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了半年才开庭,这口气谁咽得平。
3月24号,一个日本自卫队现役军官,揣着刀就往中国驻日大使馆里闯。半年多过去了,10月1号东京地方法院才首次开庭。
中国驻日使馆当天把话撂这儿:严惩凶犯、彻查整改、给个交代。
一名现役军人,带刀硬闯外国使馆——这不是"个人脑子一热"能糊弄过去的吧?
先把这事儿捋一捋。村田晃大,自卫队现役。3月24号那天,他带刀侵闯中国驻日使馆。
国际上这事儿前所未闻。外交馆舍是什么地方?按《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那是派别国的领土。
一个国家的现役军人,带着刀硬闯进来,等于在别人家里动刀子。
说到这个,最让人犯嘀咕的,是这半年多的时间。3月24号出的事,10月1号才第一次公开开庭。
中间这半年,日本人在干嘛?做精神鉴定、确认刑事责任能力,这都属于正常司法程序。
可问题是——司法归司法,管理归管理。法院判他一个人有罪,那自卫队内部呢?
一个现役军官,怎么带的刀?怎么出的营?怎么就摸到外国使馆门口了?
这些问题,不能等法院判完了再说"与我们无关"。
中方这次追问的,就是这一层。不光是判村田晃大几年,是要日本回答:为什么一名现役自卫队成员,能带着刀走到外国使馆门口?
自卫队的日常管理、人员教育、使馆外围的安保机制,到底哪儿漏了风?
我看这事儿,最容易被带偏的,就是把它说成"一个人精神不正常"。
真要是个人异常行为,那倒简单了。可问题是——这是一名现役自卫队军官。
他手里那把刀,不是在街上捡的。他能走到那扇门前,说明背后的管理链条,有一环是松的。
外交馆舍的安全,是东道国的国际义务。日本既然让别的国家把使馆设在它的地盘上,就得保证这些馆舍不被人拿刀冲进来。
这不是帮不帮中国的问题,是日本作为东道主,签了公约就要兑现的本分。
半年拖成一锅夹生饭,日本欠的不是一个判决,是一份把漏洞讲清楚的交代。持刀闯馆的人要判,那把刀是怎么带出门的,更得有人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