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27岁的惠英红自掏10万港元跑去巴黎拍了一套露点写真,震动全港。她当时已经是第一届金像奖影后,顶着“打女”的标签熬了六年,拳脚打得再漂亮,导演找她永远是同一类角色。写真一出,男朋友觉得脸上挂不住,直接提了分手,原本谈好的戏也黄了。我看这事最狠的地方在于,她后来在访谈里亲口说,拍写真的理由特别简单——“我要告诉人家,我惠英红是一个女生,不是男生”。这话听着轻,实际重得要命。一个人被框在一个壳子里太久,外人只看见壳,看不见里面的人,她宁可砸了壳也要让人看见自己到底是谁。代价是真大,事业滑到谷底,男友走了,好几年没人找她拍正经戏。可如果不砸,她可能一辈子都只是“那个能打的女人”,永远轮不到演一个复杂的、有血有肉的角色。换成是你,敢用一段感情和几年的饭碗,去赌一个“别人终于把我当女人看”的机会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