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1岁女子离世后留下500多万遗产,但她没有任何法定继承人,9位亲戚都以曾经照顾过女子为由要求分割遗产,纷纷争执不下,为此闹上法庭,法院的判决完全出乎大家意料!
2022年6月,41岁的赵女士不幸因病离世。
赵女士一生独居,命运比较坎坷,父母、祖辈早就全部离世,自己没有结婚、没有子女,也没有兄弟姐妹。
简单来说,她既没有第一顺位、也没有第二顺位的法定继承人,生前也没有立下任何遗嘱。
但赵女士留下的遗产十分丰厚,名下有一套101平的房产,价值400多万,再加上银行存款、保险金等,全部资产加起来有500多万元。
逝者无后人,这笔巨额遗产本该无人认领。
这时,赵女士父母两边的亲戚,一共9位长辈站了出来,包括她的叔叔、姑姑、舅舅、姨妈。
这9位亲戚一致表示,赵女士生前独居、身体不好,大家平时都很照顾她。
经常上门慰问、逢年过节看望,还多次陪同就医,其中一位叔叔住得近,经常开车接送她看病,还带她外出旅游,帮扶出力最多。
众人都觉得,自己对赵女士尽了帮扶和照料义务,理应有资格分割全部遗产。
协商无果后,9位亲戚互相起诉、对簿公堂,都想争取更多遗产份额。
案件开庭后,昌平区民政局也作为第三方参与审理。
法院调查核实,确认9位亲戚确实对赵女士有关照、帮扶行为,并非完全不管不问。
但有一个关键事实:赵女士一直独立居住、生活自给自足,经济和生活都能自理,并没有依靠这些亲戚抚养生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赵女士无任何法定继承人、无遗嘱,根据法律规定,无继承人、无遗嘱的遗产,默认归国家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9位叔叔、姑姑、舅舅姨妈虽然属于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亲属,但日常多次陪同就医、照料帮扶,可以酌情分到部分遗产。
最终法院判决:价值400多万的整套房产,属于核心大额遗产,直接收归国家所有,由民政局统一管理、用于公益事业。
剩余的110万存款、保险金、抚恤丧葬费用,分给9位出力的亲戚。
按照照料多少划分比例:付出最多的叔叔分得20%,其余8位亲戚各自分得10%,按劳分配、公平合理。
亲戚的好心照料,法律是认可的,也给予了相应回报,没有让人情白费。
但逝者巨额房产,没人合法继承就归国家公益,避免了亲戚争财、私分遗产的乱象,兼顾了人情和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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