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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保洁,上了17天班,突然不来了。人事打电话问,她说:中秋发福利,全公司都

我们公司保洁,上了17天班,突然不来了。人事打电话问,她说:中秋发福利,全公司都有,就我没有。没意思,不想干了。
 
我们公司有个保洁,上了 17 天班,突然不来了,人事打电话去问,她说:中秋发福利,全公司都有,就我没有,没意思,不想干了,乍一看,会觉得有点小题大做 —— 一盒月饼加一箱水果,能值几个钱?至于为这个撂挑子吗?可越想越不对劲,这件事远没有表面上那么简单。
 
把细节补全:刘阿姨五十出头,河南人,跟丈夫在厦门打工十几年,两口子租在城中村一间民房里,她每天早上六点半到公司,先打扫三层楼的卫生间,再拖走廊、擦玻璃、倒垃圾,中午扒拉两口饭接着干。
 
饮水机她每天擦两遍,水垢拿白醋泡了洗干净,会议室里黄了的绿萝叶子,她一片一片剪掉,可发月饼那天,行政的小姑娘推着车从她身边过了三趟,没有一个人跟她说一句 “刘姐,你也有份”,她蹲在茶水间角落里,就着白开水吃自己带的馒头,她说:我不是图那块月饼,我是觉得在这儿干着,跟个透明人似的。
 
她说得很对。真正让人心寒的,从来不是少发的那份东西,而是 “没被看见”,这里我想多说一句,很多人会觉得,保洁是外包岗位,归派遣公司管,福利名单按合同走,挑不出毛病,这话听着似乎没问题,可真站到那个人位置上想想:她每天跟你在同一栋楼里,干一样的活,出一样的力,凭什么连块月饼都轮不上?规矩是死的,人心是肉长的,省掉的是一份尊重,最后赔进去的,是一个踏实肯干的人。
 
而且,从法律上说,这种 “差别对待” 本身就是有问题的,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九条也要求,用工单位应当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不得歧视被派遣劳动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换句话说,逢年过节发福利时把保洁、保安、前台这些派遣或外包人员落下,既不合情,也不合规,更要警惕的是,这不是孤例。
 
有统计显示,截至 2023 年,全国劳务派遣企业已达 35.23 万家,涉及劳动者约 3300 万人,数量如此庞大的群体,权益保障却普遍偏弱,此前一篇报道就直指,绝大多数商场、写字楼的保洁工作都采用劳务派遣或外包形式,劳动关系归属于物业公司,导致 “场地运营方认为保障保洁人员权益是用工单位的责任,保洁物业公司却认为应配套好基础条件”,责任一推再推。
 
也就是说,一个保洁阿姨被一份月饼伤到辞职,背后是千万级劳动者 “同工不同酬、被边缘化” 的老问题,好在,越来越多的地方和企业开始把这些人 “算进名单里”。
 
今年中秋,湖北江夏有物业公司给环卫工人发放工资和中秋福利,还做作业安全宣讲,东莞大朗向一线环卫工人发放 200 份中秋月饼和解暑饮品,东莞市人民政府泉州洛江区总工会在除夕夜为坚守岗位的环卫保洁员派送年夜礼包,这些事不大,但传递的信号很清楚:把劳动当劳动,把干活的人当人。
 
最后说说我的看法,这件事最大的意义,不在于那块月饼值多少钱,而在于它照出了很多单位里一种习以为常的傲慢 —— 习惯性地把一部分人排除在 “自己人” 之外,发福利的名单、聚餐的饭桌、年会的奖品,甚至一句招呼,都能成为划分 “里面” 和 “外面” 的那堵墙,而一个人一旦被当成透明人,再辛苦的付出都会失去意义。
 
尊重这东西,贵吗?一份月饼几十块,一句 “刘姐你也有份” 零成本,可它买回来的,是一个人把这里当作家、把活干到最细的心,省下的这点钱,终究会以别的方式还回去 —— 比如一个踏实用心的人,转身去了隔壁楼。
 
真正该写进福利名单的,不只是人名,而是把每个人当人看的觉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