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没一个是省油的灯!”湖南衡阳,一女子怀孕4个月。她骑着电动车,仗着自己是孕妇,

“没一个是省油的灯!”湖南衡阳,一女子怀孕4个月。她骑着电动车,仗着自己是孕妇,把大马路当成自家的了,竟在马路中间车道慢悠悠的骑。男子开车在后面闪灯提醒,女子装听不见,就是不避让。男子一脚油门超车,女子怒了,直接较上劲了,在下一路口追上男子轿车、故意别车。男子火冒三丈,下车一脚踹翻女子电动车。

9月29日,湖南衡阳一名女子骑电动车在道路中间位置低速行驶,后方轿车曾闪灯提示。

轿车后来完成超车,女子随后又在下一个路口来到轿车前方,视频中出现压速、阻挡通行等情况。

轿车司机停车下车后踹向电动车,车辆和骑车女子随即倒地。

至于女子已经怀孕4个月、男司机后来赔偿800元,以及衡阳交警联系车主获取完整视频,目前均来自涉事车主自述及媒体报道。

这件事放到衡阳近几年的交通治理背景里看,还有一些值得注意的细节。

2024年8月14日,衡阳市公安局公开了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2号建议的答复。

当地交警部门当时已经把电动车规范化管理纳入道路交通长效管理,并明确整治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行为。

官方公布的数据还显示,去年以来全市开展“七进”交通安全宣讲1742场,“马路课堂”现场教育电动车驾驶人30.88万人次。

到了2026年4月10日,衡阳市公安局又发布公告,拟在城区开展为期六个月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并计划于5月13日召开听证会。

由此可以看出,衡阳对摩电车辆通行秩序的治理并不是因为这一次冲突才临时出现。

回到9月29日的现场,还有一个问题不能忽略。

媒体统一把涉事车辆称作“电动车”,但法律处理时必须先确认车辆到底属于电动自行车还是电动摩托车。

如果车辆属于非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道路没有非机动车道时,应靠车行道右侧行驶。

因此,女子当时的骑行行为究竟是否违法,需要把车辆属性、道路标线和完整视频放在一起判断,不能只凭一段网络视频作结论。

男司机下车踹车,同样需要单独评价。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可以依法给予拘留、罚款;殴打、伤害孕妇属于法律列明的较重情形。

但具体到衡阳这件事,还要看完整经过、行为对象、主观故意和实际伤情,不能因为视频里出现“一脚”,就直接替公安机关确定违法甚至犯罪性质。

道路上的“斗气”究竟可能严重到什么程度,最高人民法院过去有过一个真实案例。

2012年2月3日晚,张某某和金某驾驶大功率摩托车在上海道路快速追赶,途中多次并线、穿行、闯红灯并明显超速。

2013年1月21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分别对二人判处拘役并适用缓刑。

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将此案作为指导案例32号发布。

这个案例并不是说“别一次车就构成危险驾驶罪”。法院考虑的是车辆性质、行驶速度、闯红灯、反复穿行、行驶道路以及对其他交通参与者造成的危险等多项事实。

衡阳这起事情也是一样。女子骑车是否违反通行规则,需要查;司机下车踹车应承担什么责任,也需要查。

800元赔偿能够处理部分损失补偿问题,却不能代替执法机关根据事实作出的调查判断。

从目前已经公开的信息看,最值得讨论的并不是替任何一方抢先定责,而是双方本来有机会让事情停下来。

轿车已经完成超车后,如果各自继续正常通行,后面的冲突可能不会出现;冲突已经发生后,如果保留行车记录并报警处理,也没有必要再下车动手。

完整视频究竟记录了哪些细节,涉事车辆属于什么类型,双方最终会不会受到处理,仍需等待当地有关部门依法调查。

信息来源:衡阳市公安局《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2号建议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