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与腐败 对该起无证建设、涉嫌非法占地行为依法调查处置。针对该起无证建设、涉嫌非法占地问题,由自然资源执法部门牵头开展全流程调查处置工作,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开展执法,做到事实查清、证据固定、定性准确、处置到位。 一、即时制止违法行为1. 现场核查,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施工建设,严禁继续实施土方开挖、构筑物砌筑等施工行为中国政府网。2. 对现场予以管控,防止违法建设继续扩大;当事人拒不停止施工的,及时上报属地政府,联动相关部门采取制止措施。二、全面开展调查取证1. 核实违法主体:查清建设行为人、实际出资人、使用人,明确责任主体。2. 固定核心证据:开展现场勘验测绘,确认实际占地位置、四至范围、占地面积、地类(耕地 / 林地 / 园地 / 集体建设用地等)、是否触碰永久基本农田、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拍摄现场影像资料;调取土地权属资料、现状数据库;询问相关人员制作询问笔录,收集建设过程、审批手续办理情况等材料,形成完整证据链自然资源部。3. 核查审批情况:核实该地块是否办理用地审批、规划许可,确认属于无证无手续建设。三、依法定性,区分情形作出处置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1.违反国土空间规划、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及构筑物,恢复土地原状,可以并处罚款;涉及占用耕地的同步核查是否造成耕地种植条件毁坏。2. 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责令退还土地,没收新建建筑物和构筑物,可以并处罚款;没收建筑物移交属地政府按规定处置。3.同时涉嫌未取得规划许可违法建设:同步移交规划执法部门,按《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一并处置,杜绝以罚代批、罚过放行。4. 占地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涉及党员、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责问责。 四、履行法定程序,推进执行落地1. 履行立案、调查、案件审理、处罚告知、听证告知程序,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2.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不复议、不起诉的,依法催告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 开展整改复核,拆除、复垦、没收处置到位后完成验收,按规定立卷归档结案。 五、长效监管1. 属地村委会、乡镇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该区域巡查管控,严防同类违法占地、无证建设问题反弹。2. 做好线索处置闭环管理,及时反馈调查核实及处理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