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脸,谁做主?”重庆,男子所在小区物业私自装人脸识别门禁,想进小区只能刷脸或是拿身份证配合刷脸,是唯一进门方式。男子担心个人信息泄露,实在忍无可忍,直接将物业告上法院,要求删除采集的人脸、身份信息,并供其他合理验证通行方式。最终,法院作出公正判决。
重庆某小区的物业,早前自作主张,通知全体业主要安装人脸识别道闸系统。
当时通知发出去之后,没人特意站出来反对,物业就默认全体业主都同意了,直接在小区唯一出入口装好了设备。
小区住户李先生,打心底里抵触这种操作。
他觉得人脸属于顶级私密生物信息,一旦被物业随意采集留存,万一信息泄露,被人违规利用,后续遭遇诈骗、身份冒用的风险更大,后果根本不堪设想。
可为了日常进出小区,李先生只能被迫按照物业要求,刷身份证配合人脸识别通行。
让李先生憋屈的是,物业压根没留退路!
小区进出只有两种方式,要么提前录入人脸信息刷脸通行,要么刷身份证再配合人脸核验,两种办法全都离不开人脸识别。
等于变相逼着所有业主强制刷脸,根本没有刷卡,密码这些传统通行方式可选择。
忍了许久之后,李先生实在无法接受这种强制收集个人隐私的行为,索性一纸诉状把小区物业告上了法庭,要求物业删除自己的人脸,身份证信息,并且开通其他合法的小区通行方式。
可物业却觉得,安装设备前已经公示通知大家了,没人反对,就代表全员同意,自己的操作完全合规。
有人说,说实在的,小区进入口不需要管制,又不是别墅,大平层。都是普通人,没啥可被偷的,多装几个摄像头,有事直接报警,物业管好车,别造成交通拥堵就行。
也有人说,刷脸,不仅存在信息安全问题,更是添堵,雨天脸难刷,总是陌生人,急事越急越难刷,提物重了常阻碍…防歹人刷脸何用,唯挡主人也!
还有网友分享:我小区也是这样,我都是直接用脚开,第一次他不乐意站起来叨叨,我直接反问他,你坐那玩手机,不负责给我开门?他不出声了。
从法律方面来说,人脸信息属于敏感个人生物信息,安全风险很高,不能“打包”、概括式同意,必须要个人专门、单独点头才算有效授权。
法律要求必须是个人单独同意,任何人都有权拒绝刷脸进门。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9条规定: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书面同意的,从其规定。
本案物业只发了通知,没人提反对意见不等于业主已经单独同意采集人脸。
物业把刷脸做成进门唯一方式,相当于变相逼着业主交出人脸、身份证信息,属于违规处理敏感个人信息。
被强制刷脸的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删除已采集的人脸、身份证信息,并开通其他通行方式。
最终法院判决:要求物业立刻删掉采集到的李某人脸,身份证隐私信息,并且不能只靠刷脸进门,必须给李某提供刷卡、登记等其他合法通行方式。
双方都没有上诉,这个判决已经正式生效。
现在很多物业就是图省事,装人脸识别只为自己管理方便,节省人力,但是业主的隐私安全也应该重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