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安徽广德,男子路上捡到一条手链,看着普通以为是廉价饰品,不需要就随手丢掉。谁知道手链是价值 2532 元的足金转运珠,失主报警找到他,要求赔钱。男子觉得捡来的东西自己有权扔掉,不肯赔偿,被失主告上法庭。法院认定男子丢弃物品属于重大过失,判决结果让男子直呼没想到。
这件事发生在安徽广德,失主沈某在当地一家酒店门口走路的时候,不小心把手链掉在了地上。这条手链是一串足金转运珠,是前一年购买的,花费 2532 元。
东西丢了之后,沈某一开始没有马上发现,隔了两天才察觉手链不见了,他立刻到派出所报案,希望警方帮忙查找。民警调取现场的监控录像,顺着画面查到,手链被路过的杜某捡走。
民警很快联系上杜某,当面核实这件物品。杜某没有否认捡到手链这件事,但是他告诉民警,当时在路上捡到这条手链,拿在手上简单看了几眼,外观普通,看不出是黄金材质。
他主观判断就是一条普通装饰手链,没有什么价值,自己也用不上,看完之后随手丢在了别的地方,手链已经找不回来了。
沈某得知手链被丢弃,没办法拿回原物,就提出让杜某赔偿全部的购买款项。杜某并不同意这个赔偿要求,在他的认知里面,捡东西本身没有错,自己不想要这个手链,丢掉属于个人选择,没有义务一直替别人保管,更不应该赔钱。
双方没法协商一致,沈某就向当地法院提交材料,提起诉讼,要求杜某承担全部损失。开庭审理的时候,杜某没有到场参加庭审,沈某提交了手链的购买发票还有手链照片作为证据,证明物品的真实价值。
法院在审理之后给出结论,拾到别人遗失的物品,本身就有保管的责任,要么联系失主归还,要么直接交到派出所。
杜某捡到手链之后,没有采取任何一种合规的处理方式,直接把物品丢弃,这个行为属于重大过失,直接造成物品彻底灭失,失主的财产损失已经形成,杜某需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判决杜某赔付 2532 元。
判决消息传到网上之后,一下子引来大量网友讨论,大家看法分成很明显的两派。
一部分网友站在杜某这边,觉得这个判决让人难以接受,普通人在路上捡到一条看起来普通的手链,不会随身携带鉴定工具,没办法当场分辨里面是不是黄金,以为是便宜饰品丢掉,属于正常判断,直接全额赔偿太重。
还有网友说,路上捡到东西,要是拿起来看一眼,发现不值钱扔掉,就要承担几千块的赔偿,以后在路上看见掉落的物品,大家都不敢伸手碰,最好直接绕着走,一旦弯腰捡起来,后续就可能惹上官司。
另一部分网友则支持法院的结果,他们认为捡起来这个动作,就代表物品已经交到捡拾人的手里,捡拾人拿到东西之后,就不能随便处置。就算自己判断物品不值钱,拿不准价值的时候,稳妥的办法就是交给警察,而不是随手丢掉。
物品的价值不是靠肉眼外观决定,不能凭自己的猜测就直接丢弃,一旦丢掉造成财物无法找回,责任自然由捡拾人承担。
很多普通人的固有想法是,捡到东西,想要就留下,不想要就随手丢掉,物品的归属和后续风险和自己无关。但实际不是这样,只要弯腰捡起他人遗失的物品,就等于暂时接管了这件财物,就产生对应的保管义务。
物品价值很难单凭外表判断,黄金饰品款式有很多,有些款式做工简约,外观看着和普通饰品差别不大,普通人一眼很难分清真假。
遇到这种拿不准价值的物品,最稳妥的做法不是自行判断然后丢弃。可以选择原地不动,不去触碰;如果已经捡起来,就直接送到附近派出所,交给工作人员登记处理,后续由警方寻找失主。
很多人会觉得,我又没有偷,也没有抢,只是捡了之后丢掉,为什么还要赔钱。这里要分清两个概念,如果没有触碰地上的物品,物品留在原地,后续丢失损坏,责任不在路人。
一旦伸手捡起来,物品就脱离原来的位置,脱离原本的环境,后续捡拾人把东西扔掉,物品被丢到别的位置,失主再想找回的难度会大幅增加,甚至直接彻底找不到,这个损失就是捡拾人丢弃行为带来的。
不是说捡到东西就一定要花钱赔偿,但是不能凭着自己主观猜测物品不值钱,就随便丢掉。要是捡到物品之后妥善保管,主动联系警方,就算之后保管过程中发生意外,处理方式也完全不一样。
这件事给所有人都提了醒,走在路上遇到地上掉落的物品,先不要着急上手捡拾。不确定是什么东西的时候,最好不要去触碰。如果已经捡到手里面,千万不要凭自己的感觉判断物品价值,不要随手丢弃,也不要随意放置。
最简单安全的办法,就是直接送到附近的派出所,交给民警登记,等待失主认领。一旦自行丢弃,后续物品被证实价值很高,捡拾人就有可能因为重大过失,承担对应的赔偿责任。
不要觉得捡东西是小事,很多我们日常忽略的举动,背后都藏着法律责任。大家平时出门,遇到遗失物品,谨慎处理,避免无缘无故惹上经济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