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枣阳,一女子和男朋友一起吃“分手饭”,没想到她喝醉酒摔伤后身亡,男友半夜发现其头部出血,但是他未立即送医,女子的家属就把女子男友和同桌饮酒者起诉,最后法院这样判决!
信息来源:四川法治报
2023年4月25日,陈某和同居男友赖某因感情问题吵了架,陈某还报了警。
到了下午,她约上朋友马某、文某、闫某,和赖某一起吃顿饭。
说是吃饭,其实是给这段关系画个句号:一顿“分手饭”。
饭桌上,几个人喝了些白酒。
散场后,陈某和赖某先走,步行回出租屋。
走到半路,陈某摔倒在地。
她喝了酒,情绪也不好,赖某一个人扶不起来,便叫来闫某帮忙。
两人把陈某扶回屋后,闫某离开了。
如果事情到这里就结束,或许只是一场让人后怕的意外。
可那天夜里,陈某的状况并没有好转。
赖某去了另一间屋睡觉。
凌晨三四点,他听见陈某喊叫,起身查看,发现她头部有血迹。
他用卫生纸擦拭,又给她喂了救心丸,随后回房继续睡。
直到天亮,他才发现陈某已经没有呼吸,随即报警。
经调查,陈某因脑外伤导致呼吸衰竭死亡。
对陈某家人来说,最难接受的,恐怕不只是那一跤,还有之后漫长的几个小时:人已经喊叫,头上也见了血,为什么没有及时求助?
他们认为赖某和同桌的三位朋友都没尽到照顾义务,于是将四人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54万元。
这起案子最容易让人争起来的地方是:一起喝了酒,出了事,是不是同桌的人都要赔?
法院并没有简单地按“谁在场谁负责”处理,而是分别看每个人做了什么、知道什么,以及有没有及时采取合理措施。
陈某是成年人,也是这顿饭的组织者,应当对自己的饮酒和出行风险有判断,因此承担主要责任。
但这不意味着其他人可以对眼前的异常情况视而不见。
赖某一路陪陈某回住处,也知道她摔倒了。
到了凌晨,他又听见她喊叫,看见她头部出血。
此时最要紧的,是及时寻求医疗救助,而不是仅凭擦血、喂药来应对。
法院认定,他因救助不及时承担26%的责任。
闫某帮忙送陈某回屋时,知道她曾摔倒,却未确认伤情便离开,承担2%的责任;马某、文某各承担1%的责任。
按判决结果,赖某需赔偿28万元,闫某赔偿2.1万元,马某和文某各赔偿1万余元。
那顿饭原本是为了告别一段感情,最后却成了陈某人生中的最后一餐。
当一个摔倒的人开始喊叫、头部出血,旁观者一定要及时拨出求救电话,如果送医后还是无法救治,一定要有及时救助的义务,那就不用承担责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