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胡锡进突然向项立刚发难,批评他对法律界的“极端”言论。个人觉得,项立刚的很多说法看上去虽然很极端,但绝对反映了一种民意——中国老百姓对我们法律界的所做所为,特别是一些专家、学者的雷人言论,以及一些机构的雷人判罚极不满意。
虽然大家都不是法律界人士,对具体的专业知识都是门外汉,但我们对法律要维护中国社会意识形态、核心价值观等的认识必须毫不动摇。在这一点上,我们法律界一些人言必称希腊,动不动想用明朝的剑斩清朝的官,肯定是有问题的。
如果任由这种局面下去,肯定是要出乱子的。像胡锡进这种知名大V出面论战,把这个问题放到舆论场上进行公开辩论,我觉得很有好处。灯不拨不亮,理不辩不明。至于是不是要像项立刚提出的建议那样,我们进行一场全民的群众性大讨论,那是极好的。
我不认为法律有专业门槛,普通人参与讨论的意义不大。恰恰相反,法律的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有门槛完全不同。法律管的是众人之事,民众的感受很重要,参与讨论完全没有门槛。至于是不是极端,大家针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讨论,一看就知道是合理还是极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