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封闭大巴里,游客孤立无援,导游在车厢内高声大喊,言语施压,29人必须29件货,还强调不买不行,言外之外是出来逛哪有不花钱的事!有游客不堪压力,将导游胁迫购物的现场录音、视频留存下来并对外曝光!接到消息后,相关部门迅速介入调查,发现该导游存在胁迫旅游者消费的违法行为,结果大快人心!
(来源: 澎湃新闻9月27日报道)
有29名旅客打算旅游,散散心,增长见识,组成了一个旅游团,一起坐在外出的旅游大巴车上。
按理说,长途旅游,劳累奔波,游客想趁此机会休息一下,能睡一会就多睡一会,才有精神看风景。
令人崩溃的是,大巴车才行驶了一会儿,有人还没有坐稳,就听见导游高喉咙大嗓门的叫喊声,还以为发生了什么事情。
游客们仔细一听,吓了一跳,原来是导游在“训话”,要求大家到达目的地后,一定要进店购买产品。
对着众位游客的面,导游面不改色心不跳,竟然直接说“29个人进去29件货,人手一件货”。
也就说是,每一个人都得买,不买还不行,似乎不买产品就不配出来旅游,搞得很多游客都很尴尬!
有游客表示自己不想买,嫌弃东西多太累赘,本来就是出来溜达的,有人连包都没背,空着手出游,这些人才懒得手提一堆产品!
导游一听,不乐意了,还在车厢内进行言语施压,利用游客害怕被甩在当地,担心行程受阻的心理,逼迫游客进店花钱。
这下好了,有个别游客不堪压力,不愿意任人宰割,就将导游胁迫购物的现场录音、视频留存下来并对外曝光。
视频很快就在网络发酵,坏事传千里,有人还以为他们在半路被人打劫了呢!
相关部门介入后,迅速介入调查,官方发布情况通报。
经核查,该导游存在胁迫旅游者消费的违法行为,涉事旅行社、涉事导游已被立案调查。
不难发现,很多低价团依靠强制购物获取利润,旅途容易遭遇各类推销胁迫。
这哪里是导游,简直就是逼着掏钱,太缺德了,都不晓得自己已经违法了。
《旅游法》第41条规定:导游、领队应当引导旅游者文明旅游,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导游不能用言语施压、道德绑架,逼迫游客消费。
“29人29件货,人手一件”,就是典型的变相强迫购物,属于旅游法明令禁止行为。
《旅游法》第100条规定:导游、领队违反规定,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
处罚包含两层,一是罚款,二是证件处罚,情节较重直接吊销导游证,永久不能从事导游行业。涉事旅行社同样会被追责,面临罚款、停业整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买不买商品是游客的自由,任何人不能强制。哪怕低价团,也不能强制消费。
低价不等于必须购物。
如果导游以不让下车、扣留证件、言语恐吓、限制游客离开等方式逼迫消费,情节严重,还可能涉嫌强迫交易罪。
本案目前属于旅游行政违法,暂未上升刑事犯罪。
事实上,低价团可以安排进店参观,但不能强迫消费。
参观不等于必须买,强制购物属于违法,合同里就算写了必须购物,该条款也是无效条款。
法律上强迫购物不只有动手,言语胁迫、道德绑架、威胁不让继续行程,都属于变相强迫消费。
大巴车内封闭环境,导游利用游客孤立无援的心理施压,就属于违法。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该素材来源于澎派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