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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理变无理!云南,男子帮别人做零工,谁知活干完了,雇主却不给他工钱,多次讨要之后

有理变无理!云南,男子帮别人做零工,谁知活干完了,雇主却不给他工钱,多次讨要之后,还拖欠了 6000 多块钱。男子实在气不过,趁着雇主不在家,竟然跑到雇主的家里,拿走了 6000 块钱。雇主发现之后,第一时间报了警,结果悲剧了。警方很快将男子抓获,面对民警的询问时,男子却坚称拿的是属于自己的工钱并不违法!
 
“我拿我自己的工钱,怎么能算偷?”云南,冯某宏被民警从江苏押解回来的时候,嘴里还在反复念叨这句话。
 
他想不通。雇主丁某欠了他6000块工钱,他讨了多少回,电话打了几十个,人跑了多少趟,对方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就是不给。
 
他趁丁家没人,从卧室里拿走了那6000块,觉得天经地义。那是我的血汗钱,我拿回来,怎么就成了盗窃?
 
事情得从他在丁家做零工说起。活干完了,工钱一直没结。冯某宏不是没催过,催了多少次他自己都记不清了。
 
每次去要,丁某要么说手头紧,要么说过两天,过了一个又一个两天,钱始终没到账。
 
6000块,对一个做零工的人来说,不是小数目。他家里要开销,他自己要吃饭,这笔钱拖得他日子过得紧巴巴。心里的火一天比一天旺,最后烧掉了他脑子里的那根弦。
 
他打听到丁家什么时候没人,摸进去,翻出卧室里的现金,拿了6000块就走。他觉得自己做得隐蔽,拿的是该拿的钱,不算偷。可丁某发现钱丢了,第一时间报了警。
 
民警循线千里追击,在江苏把他抓获归案。被抓的时候,冯某宏还一脸茫然,觉得民警抓错了人。审讯的时候,他说得很理直气壮:“那是我自己的工钱,我拿我自己的钱,犯什么法?”
 
问题就出在这儿。工钱是工钱,现金是现金。在法律上,这是两笔完全不同的账。
 
丁某欠他6000块工钱,这是一笔债权。但那6000块现金,在丁某没有支付给他之前,它的所有权属于丁某。冯某宏趁丁家没人,秘密潜入卧室,把钱拿走,这个行为在法律上叫盗窃。
 
他的动机是讨薪,但手段触犯了刑法。讨薪是民事纠纷,盗窃是刑事犯罪,两件事不能混为一谈。
 
6000块,在很多地方已经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而“入户盗窃”更是一个加重情节。
 
冯某宏不是在大街上捡了钱,他是撬门进入别人的住宅,从卧室里拿走现金。
 
这个情节,法律上看得比普通盗窃更重。
 
公安局依法对冯某宏刑事拘留。涉案资金已经返还给了丁某。冯某宏的工钱呢?他得另外通过合法途径去要。但人已经在看守所里了,工钱的事,只能先放一放。
 
这件事在网上传开之后,评论区吵得很厉害。有人说丁某活该,欠薪不还,把人逼急了。
 
也有人说冯某宏糊涂,有理的事硬是办成了没理的事。
 
劳动监察部门的投诉电话是12333。劳动仲裁不收费。如果经济困难,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这些途径不一定快,不一定省事,但它们是合法的。
 
走合法途径,你是维权者。走非法途径,你就变成了犯罪嫌疑人。
 
一字之差,天壤之别。
 
讨薪的人不容易。活干了,钱拿不到,心里那种憋屈,没经历过的人不懂。但再憋屈,也得守住那条线。线这边是维权,线那边是犯罪。
 
跨过去容易,跨回来就难了。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信息来源:
华商网
 
文|红星
编辑|南风意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