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感染者,瞒着不说可能要付出更大代价了!
最近,重庆、云南、广东、广西等多地接连出手,直接把艾滋病感染者的告知义务写进地方立法。配偶、性伴侣、结婚登记对象,都被纳入告知范围。核心目的很明确:掐断传播链,护住身边人的健康。今后隐瞒感染情况,把病毒传给伴侣,民事赔偿跑不掉;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能按故意伤害罪追责,坐牢也不是吓唬人。
重庆这步走得最猛。
9月23日,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重庆市艾滋病防治条例》,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部条例最受关注的,是第十四条搞了个 "双轨告知"。简单说就是两条路并行,首先感染者本人有义务主动把感染情况告诉配偶、性伴侣和准备登记结婚的对象;如果当事人选择隐瞒、不肯开口,医疗机构在完成流行病学调查之后,有权代为告知风险方,同时给对方提供医学防护指导。
很多人看完这条新规,第一反应就是终于解决了困扰医学界多年的两难难题。过去不少医生都遇到过棘手的情况,婚检或者就诊时查出感染者,对方明确要求医生保密,不能告诉伴侣。
一边是法律保护的个人隐私,一边是另一个普通人的生命健康,医生两头为难。如果遵从患者意愿保密,不知情的伴侣很可能在共同生活中被感染。
可要是医生私自把病情说出去,又会被患者起诉侵犯隐私,医护人员还要承担相应责任。这种左右为难的局面,在重庆的新规落地之后,就有了清晰的解决办法。
其实重庆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地区,云南早就先行一步,在多年前修订本地艾滋病防治条例的时候,就率先加入医疗机构代为告知的条款,广东和广西也紧随其后完善相关地方规定,把病情告知变成感染者不能推卸的法律责任,不再只是靠自觉的道德约束。
这条代为告知的权限,是不是意味着感染者的所有个人信息都会被随便公开?
这点大家不用误会,法条里同时守住隐私底线,代为告知只针对有密切接触风险的特定人,不会把感染者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这些信息随便对外扩散,不会出现信息到处泄露的情况,在保护隐私和守护他人健康之间找好了平衡点。
很多人对这件事没有直观感受,我们可以看看之前真实发生过的司法案例。有人在确诊艾滋病之后,刻意隐瞒自身情况,不采取防护措施,和伴侣共同生活,最后导致对方不幸感染病毒。
法院审理这类案件的时候明确,艾滋病一旦感染,很难彻底治愈,在法律上认定属于重伤。隐瞒病情并造成伴侣感染的当事人,不仅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对方医疗费、精神损失等相关费用;如果是婚前隐瞒重大传染性疾病,另一方还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最关键的是,造成他人感染的,会按照故意伤害罪定罪量刑,最高可以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不要觉得只要不结婚,只是谈恋爱、同居,隐瞒就没有法律风险,只要属于性伴侣范畴,同样适用告知义务,一旦造成感染,一样要承担法律后果。
这次多地集中完善地方立法,是社会观念和法治建设向前推进的重要信号。长久以来,不少人把艾滋病告知当成个人私事,觉得病情属于隐私,要不要开口全凭自己心意。
可大家要明白,隐私保护有边界,不能拿隐私权当作伤害别人的挡箭牌。当一个人的秘密会直接威胁到另一个人的生命健康时,他人的健康权优先级就要放在前面。
当然我们也要客观看待,现在这套代为告知制度,目前还只是在少数省份落地实施,全国范围内还没有统一的立法标准,各个地方的执行细则也不一样。
未来还有不少细节需要打磨完善,比如医疗机构启动代为告知的条件、流程,如何防止告知过程中出现信息泄露,这些都需要后续更多省份跟进立法,不断细化条款。
不少人担心,新规出台会不会加重社会对艾滋病群体的歧视。其实立法的初衷并不是要针对感染者群体,而是防范恶意隐瞒传播的行为。
对于主动如实告知、做好防护措施的感染者,法律依旧保护他们的合法隐私,也保障他们正常就医、生活的权利。打击的是刻意隐瞒,放任病毒传染给身边人的行为。
婚姻和亲密关系的基础本就是坦诚,健康知情权,是每个人最基本的权利。过去依靠道德劝说,约束力有限,总有心存侥幸的人抱着瞒一天是一天的想法。
现在多地把告知义务写进法律,就是划出一条红线,告诉所有人,隐瞒传染病不是简单的欺骗,一旦造成后果,就要付出沉重代价。
随着后续更多地区跟进完善相关法规,这套兼顾隐私保护与风险阻断的制度,会慢慢普及开来,减少无辜人群被传染的悲剧。
普通人也要多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在婚恋交往当中提高防范意识,必要的时候主动做相关检测,守住自身健康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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