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电视剧都没这么演的!”女子和网友线下见面,发生关系,对方事后直接失联。女子咽不下这口气,直接报警指控对方强*,可案子还在调查阶段,她自己先走进派出所自首了。
这名女子在网络上认识了一名男网友,两人在线上聊了很久,之后约定线下奔现。见面之后,两人自愿发生了性关系,整个过程不存在强迫、胁迫的行为,是双方你情我愿。
可发生关系过后,男子转头就拉黑失联,再也联系不上。女子心里又委屈又愤怒,觉得对方辜负了自己,不甘心就这样不了了之。她思来想去,想出一个极端办法,打算用强奸的罪名,逼迫这名男子出面。
女子到派出所报案,谎称男子违背她的意愿,强行和她发生关系,声称自己遭到强奸。接到报案后,警方立刻启动调查,开始核实双方聊天记录、见面经过等相关证据。
随着调查一步步推进,警方发现案件存在很多疑点,并不符合强奸案的特征。女子心里越来越慌,她清楚一旦谎言被戳穿,自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思前想后,她选择主动到派出所坦白,自首交代谎报警情的事实。
这时候大家才知道,这名女子本身已经已婚。她瞒着家人和网友奔现,自愿和对方发生关系。本想借报警施压,逼男子出来给自己一个说法,没料到谎言根本经不起核查。
很多人看到这里会觉得不解,只是感情纠纷,撒个谎报警,后果能有多严重?实际上谎报警情,并不是简单批评教育就完事。故意捏造犯罪事实,虚假报案,浪费警力资源,已经触犯法律。
表面上看,女子只是想讨一个说法,发泄被人抛弃的怨气。可她选错了方式,把感情里的恩怨,包装成刑事案件。感情里的辜负属于道德问题,不能随意动用刑事罪名去报复他人。
然而感情里的失望,再难受也不能触碰法律红线。警方的警力资源有限,虚假报案会占用大量办案精力,也会给被诬告的男子带来巨大影响,个人名誉、生活都会受到冲击。就算对方失联、辜负了这段关系,也不能用捏造罪名的方式去报复。
说到底,感情的聚散是私人之间的事,爱而不得或者遭遇背叛,都不能当成践踏法律的理由。一时赌气编造虚假案情,不仅没办法挽回感情,还会让自己承担法律处罚,落得赔了感情又折兵的下场。遇到情感纠纷,理性沟通才是正道,千万不要为了出气,犯下得不偿失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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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源:(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