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一名女子在社交平台结识男子,二人相约奔现并在酒店发生关系。事后男子失联,女子多方联系无果。为找到对方,女子报警称遭到男子性侵。
警方开展调查取证期间,女子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真实情况,承认报警内容不实,最终女子因谎报案情受到行政处罚。
这件事后来由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公开。张店警方公布李某案时,还公布了另一宗同时期的类似案件。
2026年2月,房镇派出所接到王某报警,王某称在辖区某酒店遭到强奸。民警赶到后核查发现,王某与男子李某通过社交平台认识,当天二人自愿前往酒店并发生性关系。
事情出在分别之后,男子李某删除了王某手机内的联系方式和聊天记录,随即离开。王某无法继续联系男子李某,最后想让公安机关帮忙找人,于是把自愿发生的事情说成强奸。
调查继续推进,王某承认报案内容并不真实。2026年3月1日,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作出行政处罚。几个月后,类似情节再次出现。
李某与张某于2026年5月通过社交平台相识,之后长期聊天并发展为情人关系。7月,双方按事前约定见面,在张店区某酒店自愿发生性关系。
张某此后失联,李某寻找无果,向公园派出所报警称遭到张某强奸。民警开始核查取证后,李某过了几天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真相,承认报警目的只是希望警方找到张某。
7月21日,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作出行政处罚。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主动投案并如实陈述违法行为,属于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的法定情形之一。
相似的冲动如果已经让无辜者进入刑事程序,事情就可能完全不同。2011年7月26日凌晨,北京大兴的张某与男友王某因孩子抚养问题发生激烈争吵。张某气愤之下拨打110,谎称王某实施强奸。公安机关据此立案,并对王某刑事拘留。
真相很快被查清。7月29日,张某因涉嫌诬告陷害罪被刑事拘留。8月4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8月8日,检察机关综合张某存在自首情节、未造成更严重后果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况。
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同时建议公安机关撤销王某涉嫌强奸案。张某原本只是想借报警惩罚男友,结果自己进入刑事程序。
还有一种情况更严重。2021年6月至11月,河南安阳发生一起多人共同实施的诬告陷害、敲诈勒索案件。王某甲、王某乙、李某某事先共谋,由李某某通过社交软件、酒吧等渠道结识男性。
随后以被强奸为由报警,王某甲、王某乙再联系相关男子或家属索取钱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材料显示,三人用相近手段涉及8名被害人,其中3人一度被立案并被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
2021年10月31日,李某某向安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报案称被孙某某强奸。办案过程中,公安机关发现自称李某某亲属的王某甲、王某乙主动联系孙某某家属谈赔偿,身份关系也出现疑点。
检警机关随后核查户籍、通信、住宿、出行等信息,确认所谓亲属关系并不存在,又从活动轨迹和类似报警记录中发现更多线索。孙某某涉嫌强奸案后来被依法撤销,三人的行为转入诬告陷害、敲诈勒索方向侦查。
2023年1月17日,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三人作出有罪判决。把这些案件放在一起看,区别并不在于感情受了多大刺激,而在于报案内容是否真实、行为人想让警方做什么。
以及虚假指控造成了什么后果。淄博李某最终主动说明事实,但把严重刑事指控当成寻找失联对象的办法,仍然越过了法律边界。
信源:山东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