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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全世界可能只有中国大陆(港澳台不算)把两轮电动车归为“非机动车”。你手一拧,

现在全世界可能只有中国大陆(港澳台不算)把两轮电动车归为“非机动车”。你手一拧,它就能跑到三四十、四五十公里每小时。

别跟我扯法规写的25码。路上跑的电瓶车,绝大多数都超。没亲自测过速度的,别用肉眼YY。
在发达国家,这种速度的车不可能算非机动车,一定是机动车。要考驾照,要上保险,要挂机动车牌照,一样都跑不了。出了事,该扣分扣分,该吊销吊销,该赔钱赔钱。管理逻辑很清楚:你跑得快,你就得担责任。

可咱们这边呢?很多城市禁摩,摩托不让骑,老百姓的出行需求全挤到电瓶车上去了。电瓶车倒好,速度跟摩托差不多,却不用受机动车那套管理:不用驾照,不用保险,不用机动车牌照,不怕扣分。

这就等于什么?有了机动车的速度,不承担机动车的义务。天底下还有比这更爽的事吗?谁不愿意骑?

你想想,一个外卖小哥,骑电瓶车能跑四五十码,不用考驾照,不用买保险,撞了人拍拍屁股走人,你连他身份都查不到。一辆摩托,同样速度,得挂牌、考证、买保险,违章了扣分罚款,跑不掉。同样是在路上跑,凭什么一个被管得死死的,一个几乎没人管?

不是骑电瓶车的人坏,是规则给了这个空子。禁摩把摩托的路堵死了,电瓶车又把口子敞开了。老百姓要出行,要送外卖,要接送孩子,你总得让人有路走吧?摩托不让骑,公交地铁到不了的地方,只能骑电瓶车。电瓶车又快又便宜又没人管,换你你骑不骑?

结果就是满街都是“速度像摩托、却被定义为非机动”的车。出了事故,按非机动车处理,责任轻,赔偿少,管理难。你说这事怪谁?怪骑车的?怪卖车的?还是怪规则本身就没跟上现实?

法规写的25码,路上跑的四五十码,中间差的那二十多码,就是管理的真空地带。这个地带里,跑着几亿辆电瓶车,跑着几百万外卖骑手,跑着无数接送孩子的家长。谁都知道有问题,可谁都不愿意先动这个口子。

禁摩的城市说,摩托危险,事故多。可电瓶车比摩托还快,还没驾照没保险,怎么就不危险了?说白了,不是电瓶车安全,是它被定义成了“非机动车”,所以不用按机动车管。定义一改,问题就解决了?显然不是。

真正该想的,不是怎么把电瓶车继续叫“非机动车”,而是怎么让这个速度的车,该考驾照考驾照,该上保险上保险,该挂牌挂牌。跑得快,就得担责任。这不是为难老百姓,这是保护老百姓——保护骑车的,也保护走路的。

当然,禁摩本身也值得商榷。摩托让骑的时候,也没见天塌下来。后来禁了,需求没消失,只是换了个壳,变成了电瓶车。管不住的东西,禁是禁不掉的,只能换个方式管。

说到底,规则得跟上现实。现实是上亿人在骑电瓶车,速度不低,管理几乎为零。这个账,迟早要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