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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65岁的开国上将宋时轮娶了32岁的郑晓存,而郑晓存不是别人,正是他亡

1972年,65岁的开国上将宋时轮娶了32岁的郑晓存,而郑晓存不是别人,正是他亡妻郑继斯的亲妹妹。


1972年,65岁的宋时轮与32岁的郑晓存结婚。
两人相差33岁,家庭关系又多了一层少见的重叠:郑晓存是郑继斯的亲妹妹,而郑继斯正是宋时轮已经去世五年的妻子。

宋时轮和郑继斯1941年在延安结婚。

此后二十多年,他们经历战争、部队调动和新中国成立后的军旅生活。1955年,宋时轮被授予上将军衔。

到1967年郑继斯去世时,这个家庭已经有了子女,也有一套延续多年的亲属关系。
郑晓存在其中一直是郑继斯的妹妹,是宋时轮的妻妹。

郑继斯病重期间留下过一个具体安排,希望宋时轮以后把妹妹接到北京,让双方在生活上有所照应。她去世以后,宋时轮没有立即再婚,郑晓存也没有马上进京。

1967年至1971年,宋时轮一直独身。
这几年恰好也是宋时轮个人处境变化很大的时期。“文化大革命”中,他曾受到冲击和迫害,原有工作受到影响。

1971年夏,他的政治处境稍有好转,才把郑晓存接到北京。

郑继斯留下的那项家庭安排,到这时才真正进入日常生活。郑晓存31岁来到北京时,姐姐已经去世四年。宋时轮的子女、原来的生活习惯和亲属关系都还在。她原本只是这个家庭的近亲,住进北京以后,双方开始长期共同生活。姐夫与妻妹之间原有的称谓没有消失,日常关系却发生了新的变化。

到1972年,两人决定结婚,并履行相应的组织程序。
郑继斯留下托付,到郑晓存真正进京,中间隔了四年;郑晓存进入北京生活,到两人成婚,又过去约一年。

接妹妹到北京生活发生在前,组成新的夫妻关系发生在后。

1957年11月,宋时轮已经调任军事科学院第一副院长,后来还兼任计划指导部、外国军事研究部部长等职。郑继斯1967年去世时,他已在军事科学院工作近十年。

1972年再婚时,他仍属于军队高级干部序列,个人婚事还涉及相应的组织程序。

当时适用的仍是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80年通过的新婚姻法直到1981年1月1日才开始施行。1950年婚姻法规定,结婚须男女双方本人完全自愿,男子20岁、女子18岁始得结婚;禁止结婚的范围包括直系血亲,以及法律所规定的近亲关系。

郑晓存与宋时轮之间属于姻亲,并不在这部法律列出的禁婚血亲范围内。

两人的年龄也早已超过法定婚龄。郑继斯生前可以安排妹妹以后到北京生活,可以希望丈夫和妹妹彼此照应,真正成立婚姻时,法律要求的仍是男女双方本人完全自愿。

同一年,宋时轮的工作也出现变化。1972年10月,他出任军事科学院院长。此时距离1955年授衔已经17年,他并没有退出军队领导岗位。

到任后,他向中央军委上报加强军事科学院研究工作的方案,继续主持军事科研建设。

结婚以后,郑晓存长期与宋时轮共同生活,两人后来有了女儿宋百一。郑继斯所生的女儿宋崇实也继续留在这一家庭关系中。

郑晓存于是同时拥有两重少见的身份,她是宋崇实的姨妈,又成为宋崇实父亲后来的妻子。

1978年,宋时轮担任中央军委教育训练委员会主任。
1980年以后,他又参与军事百科全书等编纂工作。郑晓存与他共同生活的这些年,也覆盖了宋时轮晚年相当长的一段工作生涯。

1991年9月17日,宋时轮在上海去世,终年84岁。从1972年结婚算起,他和郑晓存共同生活了近二十年。

十六年后的2007年9月,宋时轮诞辰100周年纪念活动在醴陵举行。

公开的出席名单里,郑晓存以宋时轮夫人的身份出现,宋崇实和宋百一也同时在场。

宋崇实是郑继斯的女儿,宋百一是宋时轮与郑晓存婚后的女儿。

1967年留下的那个家庭安排,经过数年的分离、共同生活和近二十年的婚姻,最终留下的是这样一个一直延续到宋时轮身后的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