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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贵州30岁护士陈佳佳的事,让很多人看完心里堵得慌。一个在岗突发重病的年轻护

最近,贵州30岁护士陈佳佳的事,让很多人看完心里堵得慌。一个在岗突发重病的年轻护士,最后人没留住,工伤却也没认定上。一边是家人拼命想救、死活不愿放手;一边是法律里那条硬邦邦的“48小时”。情理和法理撞在一起,谁看了都难受。
今年8月4日下午,陈佳佳在贵州茅台医院上班,已经干了八年。午休起身后,她突然觉得身体不对劲,送去一查,是脑出血,情况非常危险。医院当天就安排了开颅手术,还下了病危通知书。手术后,她一直深度昏迷,靠医疗设备维持生命。
第二天,家属提出想转院,哪怕只有一点希望也想试试。可医院说病情太重,不具备转院条件,只能继续就地抢救。这一救,就是整整九天。直到8月13日,医院才同意转院。第二天,陈佳佳被送到重庆西南医院,专家最终确诊她已经脑死亡。可家人还是把她带回老家,回去短短五分钟后,这个才30岁的护士永远走了,留下一个年仅8岁的孩子。
人走了,家属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结果却等来“不予认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能视同工伤。可陈佳佳抢救了十天,超过了这个法定时限,所以没法认定工伤。
听到这个结果,陈佳佳的妈妈哭着说,女儿才30岁,那么年轻,只要还有万分之一的希望,哪怕最后变成植物人,家人也不可能放弃。医生也曾告诉她们,其实48小时内,生命体征就已经快撑不住了。可为人父母,谁能在两天之内亲手拔掉孩子的管子?谁能说“不救了”?
家属怎么也想不通。陈佳佳平时没有基础病,常年做护士,熬夜、轮班、高压工作是常态。在家人看来,她明明倒在工作岗位上,怎么最后因为家人拼命救她,反而把保障救没了?目前,家属已经准备申请行政复议。
有律师也说了,现行法律确实有刚性边界,48小时条款是明确标准,不能随便变通。但法理之外还有人情。涉事企业其实可以主动担起社会责任,帮家属办理丧葬费、抚恤金,设立专项慰问金,也给陈佳佳年幼的孩子提供长期助学帮扶,别让这个单亲家庭再难下去。
这件事之所以让全网破防,说到底,是因为大家都懂那种无奈。救人是本能,是人性。可坚持善意,最后却可能失去权益。老条款跟不上现代医疗,先进的抢救技术能让人多活几天,却成了劳动者维权的坎。
大家讨论这件事,不是想突破法律,而是希望法律能更有温度、更跟得上时代。别让坚持救人的人寒心,也别让爱岗敬业的劳动者,因为全力求生,反而错失了本该有的保障。
来源:荔枝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