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在了工作岗位,该不该抢救?
原因就在于“48小时”的工伤认定,超过48小时后死亡,不能认定工伤。
科技进步,医学体现的最明显,没有呼吸可以用呼吸机,没有心跳可以用起搏器,不能吃可以输液,这三种问题都能搞定,你怎么死。
所以,只要医院上方案,别说48小时,只要有需要,一年半载都没问题。
上海就曾经报道过在icu住好几年的案例。现在的医疗环境,治好不一定,想要给你吊口气,随随便便。
那工伤倒了怎么办?难道要在48小时内抢救?超过48小时就放弃,就为了能认定工伤?
这种反人性的规则该不该改一改?大家认为呢?欢迎评论区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