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城115项财务指控几乎全部成立,俱乐部违规背后,商事合同与行业监管法律怎么看?
大家好,我是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
足坛爆出重磅消息,曼城115项财务违规指控,除一项之外其余全部被独立委员会裁定成立,处罚结果还没有公布,曼城也已经表态后续将会提起上诉。很多球迷只关心会不会扣分、会不会剥夺冠军,今天我们跳出球赛,从法律角度聊聊这件事。
首先,这是一起典型的体育行业内部监管案件。英超联赛有自己的竞赛手册、财务监管规则,也就是PSR盈利与可持续发展规则。俱乐部加入联赛,签署参赛协议,就相当于接受这套行业规则约束,这属于商事合同约定,并不是国家法律直接规定的罪名 。
指控核心,是被认定没有如实上报赞助收入、球员教练薪酬等关键财务信息。大家要分清:联赛独立委员会作出的,是行业纪律层面的裁决,不等于刑事上的财务造假定罪,不会直接产生刑法上的刑事责任。简单讲,这是会员违反联赛内部合同,不是触犯刑法的经济犯罪。
第二,处罚的权限边界。按照英超规则,处罚从警告、巨额罚款、扣分,甚至追溯扣分、剥夺冠军,极端情况下还可以驱逐出联赛,这些全部都是联赛章程赋予的行业处罚手段。但是有一个关键点:行业内部裁决,不是法院判决。如果曼城不服,可以走体育仲裁程序维权,而不是直接到普通法院起诉。这就是体育圈很特殊的地方,行业监管优先于普通司法介入。
这里也可以回顾当年欧足联FFP财政公平的案子,当时欧足联作出禁赛处罚,曼城上诉到国际体育仲裁院CAS,部分处罚就被撤销了,理由包含追诉时效问题,只保留了罚款 。这也能看出来,同样的事实,不同监管机构、仲裁机构,会得出不一样的结论。
第三,潜在的连锁法律风险。一旦最终认定违规成立,不光只是俱乐部挨罚。其他参赛俱乐部,依据联赛合同,是有权向违规方主张相应民事索赔,索要因不公平竞争带来的经济损失,涉及转播、奖金等巨额经济利益,索赔金额会非常高。
最后做一个总结。足球联赛本质是商业商事合作,俱乐部签约参赛就要遵守联赛的财务监管条款。行业规则有自己的仲裁体系,但也不是不受约束,当事人有完整的上诉救济途径。
这件事也给所有商业体育项目一个启示:资本可以投入,但财务信息披露、遵守行业监管规则,是不能踩的红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