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石,男子全款买房,收房后一直空置。6年后他上门查看,不料,毛坯房竟变成精装,陌生人已经住了4年。对方拿出购房合同,日期比男子买房还要早两年。男子发现开发商和住户恶意串通、倒签合同一房二卖,男子将双方起诉法院,法院判对方合同无效,限期搬离,房主无需承担装修费,住户还要赔付4年房屋占用费。
万某多年前花全款,买下一套经济适用房,他买这套房不是为了投资,也不是为了出租。
只是单纯预留下来,当做孩子以后的结婚婚房。
万某办完所有购房手续,顺利收房之后。因为平时工作忙碌,暂时没有装修计划。
他没有入住,便把整套房子空置下来,他想着房子放在这里,不会有人乱动。
等孩子长大需要婚房的时候,再重新装修入住。
因为长期不住人,万某很少专门过去查看房屋。
一晃整整六年时间过去,他都没有来过新房。
六年之后,万某终于腾出空闲时间,他特意来到小区,准备看看自己空置多年的婚房。
到了楼栋门口,他才发现不对劲。
自家这套空置多年的毛坯房,门外有生活痕迹。
他联系物业询问情况,才得知里面早就住了人。
万某一下子就懵了,这套房子是自己全款买的。自己从来没有出租,也没有把钥匙交给任何人。
怎么会有陌生人长期住在里面?
经过和物业沟通核实,万某了解到惊人的情况。
方某已经在这套房子里面住了整整四年。
整整四年时间,自己毫不知情,一直被蒙在鼓里。
为了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万某立刻核查资料。
这名居住的方某,手里居然也拿着购房合同。对方拿着合同,声称这套房子是自己合法购买的。
对方这份购房合同上的签订日期,竟然比万某当初全款买房的时间,还要早两年。
乍一看上去,好像是陌生人方某先买的房子。
万某顺着线索深入追查,终于还原全部真相。
原来方某,本身根本不具备购买经适房的资格。他私下和楼盘开发商恶意串通,策划了一房二卖。
为了让侵占行为看起来合法,他们故意倒签合同日期。伪造出“先买房、先拥有房屋”的虚假事实。
开发商悄悄把本属于万某的房子,交付给方某。
对方拿到房子钥匙后,花钱装修,安心入住长达四年。
从头到尾,万某作为真实全款房主,一直被欺骗、被隐瞒。得知全部真相后,他彻底无法忍受。
明明是自己全款合法购入的房产,却被人恶意侵占。对方靠着造假合同,心安理得住了四年。
这种恶意串通、弄虚作假的行为,严重侵害自己权益。
万某果断维权,直接将陌生住户方某和开发商一并起诉到法院。
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争论得十分激烈。
占房的方某拿出倒签后的购房合同,主张房子归自己所有。
《民法典》第154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法院经过调查,认定开发商和住户方某,属于恶意串通一房二卖。他们伪造合同时间,目的就是侵害万某的房屋权益。
因此,这份倒签出来的购房合同,直接认定无效。
法院最终作出判决,第一,占房人方某属于无权占有,必须限期搬离这套房屋。
第二,占房人方某自己花钱做的装修,万某不需要承担任何补偿。
第三,对方占用房屋居住四年,要向万某支付房屋占用费。
有人说,全款买的房子,凭空多出住户,换做是谁遇到这种事,都会又生气又无奈。
业主买完房子之后,不要长期放任房屋无人看管。有空多去查看房屋状态,及时掌握房屋情况。
遇到一房二卖、恶意串通侵占房产的情况,一定要保存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全部证据。
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起诉,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
买房攒下的,都是普通人多年辛苦积攒的血汗钱。任何开发商,都不能为了私利搞一房二卖。
对此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