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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大发这人,一开始真看不出是黑老大。 1961 年出生的武汉人,1996 年

黄大发这人,一开始真看不出是黑老大。

1961 年出生的武汉人,1996 年 9 月出任洪山乡井岗山村党委书记,同时兼任江宏集团董事长。当时村里背着 3000 多万旧债,他组建租赁公司和开发公司,3 年还清。那几年提起他,村里人说得最多的一个词就是能干。

9 月 23 日,湖北高院对黄大发等 28 名被告人二审公开宣判,被告人亲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到场旁听。

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认定的 21 项罪名,包括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诈骗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黄大发的死刑立即执行裁定,报请最高法核准。任永斌、袁新强、刘汉祥、庄魁 4 人被裁定核准死刑,缓期 2 年执行。

这个案子从抓人到二审,前后三年多。2023 年 5 月,湖北省公安厅异地用警集中收网,黄大发、熊大喜、魏汉元、程崇武等人落网。

5 月 6 日,黄冈市公安局发出通告,公开征集线索,坊间传了很多年的黑老大说法,第一次有了官方回应。

2026 年 4 月 20 日,黄冈中院一审宣判,黄大发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同案另外 11 人分别被判 13 年到 2 年 2 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违法所得及孳息、收益一律追缴,上缴国库。

黄大发没有认。他提起上诉,称一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上诉状还提到,江宏公司是井岗山村的集体企业,没有被列为被告,却被判追缴 3.5 亿多元财产,他认为公司的诉讼权利被剥夺。这是他一方的主张,二审的结论是,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外界议论最多的,是 2016 年 2 月 5 日上午洪山区板桥村城中村改造中的暴力强拆。

据报道,现场有 200 多人,拿着砍刀、鱼叉、钢管,部分人持有枪支,多家企业被强拆,30 多辆豪车被砸,1 人死亡,十余人重伤。媒体对这起事件与黄大发的关系用的说法是可能相关,具体认定要看判决。

再往前,2014 年 7 月,黄大发和弟弟黄大财被指借城中村改造侵占农民私有土地、霸占市民住宅,还强行收购雄楚大街晒湖路一家制药厂,几十户职工一度没了住处。这些同样是报道里的指称。

同一时期,他的生意越做越大:2001 年 6 月 5 日注册湖北诚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到 2016 年拿下数十个知名项目,造价百万到数千万的工程上百个,仅 7 家物业公司一年的利润就超过 2 亿元,南湖地区近十个村被报道称处于他的控制之下。

法律上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要看四个特征: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经济特征指的是有组织地靠违法犯罪或者其他手段攫取经济利益,并且有相当的经济实力。

一年利润过亿的公司群,放进这个框里衡量,分量就不一样了。

还债的 3 年,和后来拿地的 15 年,用的是同一套身份。他既是村里的书记,又是集体企业的董事长,手里还有自己的地产公司。

村里的地怎么用、钱怎么分、拆迁怎么谈,桌子两头坐的可能是同一个人。被拆迁的村民和小业主想讲理,对面没有一个能对等说话的人。

还债换来的名声,成了后面所有事的通行证。村民信他,因为他确实把 3000 万旧债还了。信任集中到一个人身上,查账的、监督的就容易缺位。

按规定,死刑判决必须经最高法核准。复核过程中,法官要讯问被告人,也要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核准之前,黄大发的案子还没有走到终点,任永斌等 4 人的死缓裁定同样在等核准。

这个案子留下的结论很实在:能人本身没有错,一个人同时管着账、地、公司,才是最先该拆开的东西。

村集体的账目和拆迁补偿,得让村民能看、外部能查,能干的人才不会变成没人能管的人。

参考来源: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6-09-23,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黄大发等涉黑案件二审公开宣判,

评论列表

景景
景景 5
2026-09-25 19:42
轻度脂肪肝可以适当吃点芝麻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