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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谱!”贵州遵义,30岁女护士在工作期间突发脑出血,医院极力抢救,仍未见好转。

“离谱!”贵州遵义,30岁女护士在工作期间突发脑出血,医院极力抢救,仍未见好转。专家诊断为脑死亡,基本没有救治的希望了。无奈之下,家属放弃治疗,刚将女护士带回家5分钟左右,女护士就失去了生命体征。后家属准备材料申请工伤认定,结果却被告知,只有抢救48小时之内,才能认定工伤,故驳回了家属的申请。人社局表示,不服可以复议或起诉。

据悉,女护士陈佳佳今年才30岁,离异,有个8岁的孩子,她是贵州茅台医院影像科的一名主管护师,已经在那干了8年。

2026年8月4日这天早上7点50分,陈佳佳准时抵达医院,到二楼影像科上岗工作。中午12点,她还在食堂正常吃过午饭,返回宿舍午休,走路行动都看不出任何异常。

在午休结束回到岗位后,变故悄悄来临。下午2点多,陈佳佳就已经感觉到头部剧痛,还伴随恶心想吐。难受的她趴在工作间的桌子上,想稍微缓一缓,扛过这阵不适。

同事很快察觉到陈佳佳的状态不对,立即将她送到旁边的CT室做检查。拍片结果显示脑室内出血,做完CT后,陈佳佳的意识开始模糊,马上被送进急诊科紧急救治。

陈佳佳的家人接到医院打来的电话,迅速赶往医院。在神经外科的走廊,家属们看见陷入昏迷的陈佳佳,无论怎么呼喊,她都没有任何回应,心急如焚。

当天下午4点,陈佳佳被推进手术室做开颅手术,手术一直持续到夜里11点才结束。医院多次下达了病危通知,诊断结果为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室出血,并且出现急性脑疝。

家属曾提出想要转院治疗,但当时医生评估,病人情况危重,一旦转院很可能在半路上人就没了。

直到8月13日,陈佳佳得情况才满足了转院条件,次日凌晨直接转往重庆的一家医院。

后经专家的评估,陈佳佳已经发生脑死亡,没有了救治的希望。悲痛的家属只能将陈佳佳接回家中,可刚到家中仅仅五分钟,陈佳佳彻底停止了呼吸,从发病到离开,一共历经了10天抢救。

之后,家属向医院提出希望单位帮忙申报工伤认定。医院没有推辞,将一系列材料提报了上去。

可谁知在2026年9月17日,人社局出具了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书,载明陈佳佳的情况不属于工伤认定条件,因为抢救时间超过了48小时。

如果对这个结果不服,可以在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家属很难接受这个结果,表示陈佳佳每年都体检,没有基础慢性病,护士工作强度大,半夜经常会被临时喊回医院加班,他们认为过度劳累和这次发病脱不开关系。

目前,当地卫健局回正在按照正规流程处置此事。

对于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不少人抱有质疑,为何要设置这48小时的条款?只要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发病死亡,就应当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1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我们简单解释下这条规定,大家先看下最后四个字“工伤”。而第14条规定的条件,都是应当认定工伤。

也就是说,抢救48小时之内的条款,属于额外的倾斜保护。

在岗突然发病猝死,有可能和加班、高强度工作、精神紧张有关系,所以把这类特殊情况纳入视同工伤。

既然是额外的放宽保障,那就必须划定边界,不能无限扩大范围。

一般来讲,严重脑出血、心梗这类突发重症,如果抢救48小时依旧没能挽回生命,生还概率几乎为0,所以从理性角度,没必要继续治疗了。

同时,工伤保险基金是所有参保单位共同缴费汇集的公共资金,不是无限额度的,所以要保证真正因工作受伤的劳动者的待遇保障。

具体到本案,法律已经明确作出规定,抢救时间超出48小时的,不予认定工伤,所以人社局作出的决定没有问题。

除非陈佳佳的家属有证据证明,陈佳佳的疾病是因为过度劳累导致的,否则很难再次认定工伤。

最后,从情理来讲,一位勤恳优秀的护士,长期坚守临床一线,却倒在了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留下年幼的孩子,大家很容易产生同情,会觉得理应给到工伤待遇。

可按照现阶段的规定,人社局照着现行法律规定办事,也没有什么问题。

这件事最大的矛盾点就是,规则卡死了48小时这个时间数字,却没有把“发病是否由工作诱发”作为首要判断条件。

不过,不予认定工伤不等于医院可以完全撒手不管。即便不算工伤,家属依旧能够领取社保提供的抚恤金、丧葬费;医院也可以出于社会责任,给予人道主义帮扶。但人道主义关怀,终究不等同于法定的工亡赔偿。

这件事也值得反思,这48小时的标准,是否适配现在的医疗技术,以及医护这类高压岗位的现实处境?究竟应该死守这个时间规定,还是重点去考证疾病和工作之间的联系呢?

您对此事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聊聊您的看法。

评论列表

喵喵呜哒
喵喵呜哒 5
2026-09-25 18:34
不是没有人情,而是没有人性。

嵩山少林寺武僧团特召入伍 狙击手 回复 09-25 21:37
也是

用户10xxx24
用户10xxx24 4
2026-09-25 14:40
不知道别瞎说,48小时已经改成30天了[打脸]
zhuibinghu
zhuibinghu 3
2026-09-25 15:11
想起了之前的开肺验伤!
用户10xxx55
用户10xxx55 2
2026-09-25 17:29
意思是说,抢救超过24小时就不算工伤了,可以不必抢救了!家属算医药费时要清楚。
用户89xxx56
用户89xxx56 2
2026-09-25 22:31
家属这么向医院说:有两条道,1,认定工伤,后续无话。2,不是工伤,咱们走医疗鉴定程序.....
天剑
天剑
2026-09-25 22:33
请问社保局,患者48小时之内抢救好了吗?既然10天后没有挽回生命,说明48小时之内没有抢救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