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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司法,在有些案例上是荒谬的。 骂街之前,先要确定“法律是什么,是干什么的。” 咱们都知道,法律是道德的底线。 我也经常说,法律不是维护公平正义,而是维护社会稳定的。 那么,用这两个来衡量这个案子好了。 父母经快递员同意,让孩子往楼下扔快递,孩子失足坠楼。 法院最后判快递公司赔 ​

我们的司法,在有些案例上是荒谬的。

骂街之前,先要确定“法律是什么,是干什么的。”

咱们都知道,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我也经常说,法律不是维护公平正义,而是维护社会稳定的。

那么,用这两个来衡量这个案子好了。

父母经快递员同意,让孩子往楼下扔快递,孩子失足坠楼。法院最后判快递公司赔偿三十万,因为父母、快递员、受害者四方都有错,都有责任,最后快递公司承担30%。

法理很好理解。快递员有上门取件的责任,而“同意客户由窗户投掷”,是违规操作,所以是过错方之一。这很清晰吧。

上条转发的评论区里,有朋友说“最多10%”的责任。——————————我不这么看。

这就要回到最初的问题上。“法律的意义是什么?”

剥掉“法理”公平的外皮,我们看到了什么?我看到了什么?

我看到因父母的愚蠢,害死了孩子,然后因此挣了三十万。

别跟我说“父母也承担了失去孩子的痛苦”。我看不到。我就看到他们挣了三十万。

“如果不惩罚快递公司,也许会有更多的悲剧因此而发生!”——呸!“如果不惩罚愚蠢的父母,会有更多的悲剧发生。”这说不说得通?

“下次快递员继续同意客户投掷快递,再发生类似的悲剧怎么办?”——那让父母害死孩子挣三十万就能避免类似的事情发生了吗?

明白我在气愤什么了吧?

这样的判决,导致了实际上“害死孩子能挣钱”这样结果的发生。无论是维护社会稳定,还是维持道德底线,都做不到!

没错,法律讲的是“过错与责任的对等”,但这又何尝不是在机械地维护“过错与责任的对等”,而失去了法律应有之意义的一种僵化判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