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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5楼扔快递致15岁女儿坠亡,母亲索赔74万,快递公司被判担责三成 宁夏固原张女士网购一条牛仔裤,试穿不合适,线上申请退货,预约快递上门取件。快递公司安排快递员刘某上门。 快递员到小区打电话联系张女士时,张女士提出,等快递员到单元楼下再联系,她直接把包裹从楼上扔下来。快递员清楚高空抛物十分危险,

从5楼扔快递致15岁女儿坠亡,母亲索赔74万,快递公司被判担责三成

宁夏固原张女士网购一条牛仔裤,试穿不合适,线上申请退货,预约快递上门取件。快递公司安排快递员刘某上门。

快递员到小区打电话联系张女士时,张女士提出,等快递员到单元楼下再联系,她直接把包裹从楼上扔下来。快递员清楚高空抛物十分危险,但没有拒绝,也没有提醒劝阻,默许了这种危险交接方式。

快递员抵达单元楼下,电话联系张女士并核对取件码。张女士让自己15岁的女儿站在窗边榻榻米上,把快递包裹往下扔。女孩探身抛件时身体失衡,从5楼坠落,送医抢救无效不幸离世。

悲剧发生之后,快递公司先行赔付20万元。张女士夫妇认为赔偿不够,起诉快递公司,主张各项损失合计74万余元,扣除已经拿到的20万,要求对方再赔偿54万余元。

一审法院认定快递员未尽安全注意义务,快递公司存在过错,承担30%责任,核算总赔偿21万余元,减去已付20万,只需再赔一万多元。张女士夫妇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查明,多方都存在过错。张女士作为监护人,为图省事,指令未成年女儿高空抛快递,没有尽到监护义务,是事故主要过错方;15岁女孩已有基础危险认知能力,贸然探身抛物,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快递员明知高空抛物风险,不制止反而配合危险交接,快递公司对员工缺少安全培训,同样存在过错,维持30%责任比例。二审纠正一审金额计算错误,判定快递公司总赔偿近29.7万元,扣除已经赔付的20万,还需要再赔付9.6万余元。

这事最让人心里发紧的,是那个“扔下来”。

一条牛仔裤。退个货。多小的事。打个电话,快递员上门,开门,递过去,完事。可张女士不想开门。她不想换衣服,不想下楼,不想等。她想省事。她让快递员到楼下,她让女儿把包裹从五楼扔下去。

女儿站在窗边榻榻米上。探身。往下扔。身体失衡。坠落。人没了。

就为了一条退货的牛仔裤。

快递员呢?他到了楼下。他打电话。他核对取件码。他知道高空抛物危险。他可能犹豫过。但他没拒绝。他没说“你下来吧,这样太危险”。他没说“我不能收”。他默许了。他配合了。

法院判了。快递公司赔三成。母亲是主责。女儿自己也有过错。快递员默许危险交接,公司培训不到位,赔。

很多人问,明明是妈让女儿扔的,快递公司凭什么赔?凭安全注意义务。你上门取件,正常流程是上门交接。客户让你楼下等,客户说扔下来,你有权拒绝。你不拒绝,你默许,你就参与了危险行为。你参与了,你就得担责。

但主责还是母亲。你是监护人。你让15岁的女儿干危险的事。你为了省几步路,让孩子站在窗边探身。孩子没了。你最疼,但你最该负责。

二审把金额改了。一审判得太少,二审纠正。快递公司赔近30万,扣除已付的20万,再赔9.6万。这钱,买不回那个15岁的女孩。

高空抛物,不只是会砸到楼下的人。你自己也可能掉下去。你站在窗边,你探身,你手里拿着东西。你重心不稳,你就下去了。这种事,不是第一次了。

你觉得快递员只是默许,就要承担三成赔偿责任,这个判决合理吗?评论区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