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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男子花2238元买了架无人机,发现有点问题,便丢在了家里。岂料,几个月后

湖南,一男子花2238元买了架无人机,发现有点问题,便丢在了家里。岂料,几个月后,2名民警突然上门,直接将无人机取走! 男子非常气愤,认为民警未经他同意,直接取走他私人物品,民警则回应,无人机为违规产品!

9月24日,大风新闻报道了这则新闻。

据当事人小廖描述,这架无人机是他在今年2月份,花2238元在网上购买的,买来之后,他试飞了几次,发现这架无人机有点问题,就是那个摄像头比较模糊。

刚好此时,小陆又要外出打工,便将无人机收了起来,未曾想,烦心事很快到来。

9月的一天,家乡的民警给小陆打去电话,说他买的无人机有问题,该无人机的生产商已经被控制,无人机盗用了他人专利,是违规产品,要小陆将其上交。

小陆此时正在南方打工,他说了自己的处境,说自己在外,暂时无法配合。

令小陆没想到的是,到了9月21日,两位民警直接到了小陆家中,将无人机取走!

对此,小陆异常愤怒,他认为他花钱买了产品,产品违法违规也是生产商的事情,没收他的无人机没有道理。

小陆又去平台找客服,发现他买的这款无人机还在正常售卖中。

对于小陆的抱怨,警方也做出了回应。

警方表示,该无人机属于破解版产品,没有实名认证,是违规产品。

对于小陆说警方擅自没收,警方也做出了回应,他们表示,这是应小陆父亲的要求,暂时给他先保管起来。

关于这点,小陆的父亲证实确实接到过警方电话,也同意对方来取东西。

至于小陆质疑警方上门取无人机的行为,警方则表示整个执法流程合规透明,如果后续小陆返乡,还可以到派出所取无人机,但不能再使用。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如何看待小陆购买的违规无人机?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10条:除微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外,其他无人驾驶航空器的所有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标志,将标志粘贴在航空器上。

小陆购买的无人机没有实名认证,而且不记录飞行轨迹,无人机被破解、拆除电子围栏,规避飞行限制,属于典型的黑飞设备,是违法违规产品。

当然,小陆作为普通消费者,网上购买时,商家没有告知属于破解违规产品,小陆主观不知情,属于善意购买人。

2、如何看待民警上门取无人机的行为?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32条规定,对于违规破解的无人机,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责令停产、没收产品、罚款。

因此,民警对于小陆的违法无人机没收是有法律依据的。

至于上门取无人机的行为,警方是经过了小陆父亲的同意,而且警方也不是强制扣押,而是代为保管,警方的执法过程大致上是没有问题的。

当然,警方执法过程中还是有一点瑕疵的,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通知当事人本人,当场交付扣押决定书与物品清单。

警方取走违规无人机没有问题,但应当当场出具相关文书以及清单,仅凭小陆父亲的口头承诺程序上有瑕疵。

3、小陆的无人机需要销毁而无法使用,损失谁来承担呢?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小陆在电商平台购买无人机,但商家出售的产品本身违反了法律规定,属于违反了买卖合同,小陆可以要求厂商退货或者赔偿损失。

这里要注意,没收无人机是正常的行政执法行为,与小陆的民事合同纠纷是两码事,小陆应当找生产商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此事,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