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停下车,走向那头熊,掏出手机。熊没有配合合影,它咬住了他,往马路下面拖…
大兴安岭的秋天今年格外热闹。G331国道两侧的白桦林黄得透亮,自驾游客一波接一波往北赶,都想赶在封路之前看一眼那片金黄。可谁也没想到,比秋景更引人注目的,是路边那些大摇大摆的野生棕熊。
9月22日上午9点多,漠河往奇乾方向大约4175公里处,有人看见一头体型巨大的母熊带着2头小熊在路边溜达,它们不躲车,不避人,就在路肩上走来走去,像是在等什么东西。有游客把车停下来的那一瞬间,安全和不安全之间的那条线就已经模糊了。
实际情况比想象中更让人捏把汗。有游客摇下车窗扔苹果出去,小熊立刻跑过来叼走。还有人干脆推开车门走下去,举着手机就往熊跟前凑。
这些人里,有人只是想拍张照片发朋友圈,有人觉得小熊看起来憨态可掬没什么好怕的。但他们可能没想明白一件事,那几只小熊身边站着的是一头护崽的母熊。母熊在这个阶段的警惕性和攻击性跟平时完全不是一回事。
然后事情就发生了。一头熊咬住了一个靠近的游客的裤腿,没有松口,往后拖。视频里说那个人“险些被熊拽下马路”。
好在最后挣脱了,人跑开了,周围的人也都往车上跑。但那个画面留在了网上,裤腿被咬住的瞬间,一个人和一头体重可能超过200公斤的野生动物之间,只隔着几厘米的布料。
大兴安岭北部原始林区森林管护局其实在9月22日就发了一份紧急声明。措辞很直接,说近期已经发生多起棕熊扒车围堵险情。成年棕熊的掌力能击碎普通车窗,短距离冲刺速度远超人类。
声明里提了3条要求,关窗锁门、遇熊快速驶离、绝不投喂。漠河市文旅局、公安局和林草局也联合发了提醒,用了8个字概括核心原则:不靠近、不逗留、不投喂、快速驶离。
问题在于,这些提醒有多少人真的看进去了。有游客在采访里说,他遇到熊的时候是因为堵车才停下来的。G331国道在这一段路窄弯多,一辆车停下来,后面的车跟着停,很快就堵成一串。
人在车里坐着无聊,看到路边有熊,下车去拍两张照片的冲动就上来了。这种心理不难理解,但它不能成为理由。
被熊咬了,到底谁负责。这个问题得分开说。野生动物没有饲养人,也没有管理人。它们不属于任何人,生活在自然状态下。
这就意味着民法典里关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那一套规则,在野生棕熊这件事上用不上。没有一个人或单位是这头熊的“主人”,也就没有一个人或单位需要为它的行为兜底。
黑龙江省政府2021年出台过一份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里面写得很清楚,在依法划定的生产经营范围以外、主动挑逗野生动物造成伤害的,政府不予补偿。
大兴安岭几个区县也有类似的补偿办法文件,不可申请赔偿的情形里列着同一条:主动攻击和故意伤害野生动物或者挑逗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
把这两份文件跟现场视频里那些画面放在一起看,答案其实挺明确的。游客下车走向一头野生棕熊,掏出手机准备合影,这个动作在法律上大概会被归到“主动挑逗”那一类里。
律师的说法更直接,说这种行为是导致损害发生的直接诱因,游客明知危险仍然主动接触,自身具有重大过错,需要自行承担主要责任。
有人可能会觉得这话听着冷冰冰的。一个人差点被熊拖走,受了惊吓甚至受了伤,回头还要被说成“自己担责”,好像太不近人情。
但换个角度想,那头熊从头到尾只是在路边待着,它没有翻过护栏冲上公路,没有主动追车,没有攻击任何一个待在车里的人。是有人推开车门走下去了。
安全边界从来都不是一道物理的墙,它是一条心理上的线。车窗关着的时候人在车里,车窗摇下来人还是在车里,但脚一沾地,那条线就没了。
大兴安岭的棕熊不是今年才出现的。当地林草部门2025年就发过提醒,说春暖花开的时候黑熊结束冬眠出来觅食,游客遇到千万别下车拍照。
2026年9月这波游客扎堆喂熊的事出来之后,管护局和派出所的人开始在路上逐车提醒了。但路那么长,车那么多,靠人力一辆一辆拦终究不是办法。真正管用的那道防线,得靠每个人自己心里那根弦绷着。
说到底,那头熊不知道什么是G331国道,不知道什么是手机镜头,也不知道站在它面前的那个人只是想拍张照片。
它只知道有人靠得太近了,而它身边有需要保护的东西。人跟野生动物之间最好的相处方式,从来都是离远一点。车窗关好,车别停,慢慢开过去。秋景看完了就走,别回头。
信源:极目新闻:大兴安岭地区多名自驾游客下车投喂野生棕熊,如被咬谁负责?律师:明知危险仍主动接触,需自行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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