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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不冤?在希腊,两名中国女子趁午间在岸边埋头采集,一口气捞走32公斤蛤蜊,准备拿

冤不冤?在希腊,两名中国女子趁午间在岸边埋头采集,一口气捞走32公斤蛤蜊,准备拿去出售。希腊海岸警卫队当场将她们拦下,发现二人既无采集许可证,所用工具也不合规;更致命的是,这32公斤蛤蜊没有一只达到法定最小尺寸。两人因此被拘捕。网友:说好的国外自由!

两名中国籍女子,一个61岁,一个54岁,在希腊北部塞雷斯地区安菲波利港被海岸警卫队当场带走。她们捞了整整32公斤蛤蜊,准备拿去卖。

结果三样东西全踩了红线:没有采集许可证,使用的工具不合规,这32公斤蛤蜊没有一只达到法定最小尺寸,涉案贝类已被没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

消息传开,评论区炸了锅。有人觉得冤,有人觉得该,更多人好奇,不就是捞个蛤蜊吗,至于被捕?

至于,非常至于。

32公斤,普通人一顿吃半斤,这些蛤蜊够一个人吃两个多月,两个人自己吃不可能消耗这个量。海岸警卫队问得很直接:捞这么多打算怎么处理?答案摆在那里,准备出售和交易。

这个“准备出售”才是重点,在渔业管理法律体系里,休闲捕捞和商业捕捞之间有一条清晰的界线,渔获是否用于交易。

欧盟法规明确禁止将休闲捕捞的渔获投放市场,一旦涉及销售,那就跳进了商业捕捞的监管框架,需要的许可、工具、尺寸和配额要求,远比休闲采集严格得多。

32公斤加“准备出售”,这不是捡点海货尝尝,而是商业采集,在执法者眼里,性质完全不同。

再说这三道锁,每一道都是硬杠杠。

许可证是第一道,在希腊,即使是休闲性质的贝类采集,也需要取得相应许可。欧盟共同渔业政策要求成员国建立休闲捕捞的许可或登记制度,希腊通过总统令等国内法将其具体化,没有许可证,捕捞行为从一开始就不具备合法性。

工具是第二道,希腊对允许使用的工具类型和规格有明确清单,不在清单内的工具,捞得再少也构成违规。

尺寸是第三道,也是最要命的一道,根据希腊和欧盟的规定,蛤蜊的最低保护尺寸为2.5厘米,目的是在贝类达到性成熟之前保护种群繁衍能,这32公斤蛤蜊没有一只达标,这不是偶尔捡到几个小的,而是系统性的采集。

三道锁叠加,法律定性清晰得不能再清晰。

有人会问,至于吗?几个蛤蜊的事,批评教育不行吗?

看看希腊的执法力度就明白了,根据希腊环境与能源部公布的法规文件,使用任何接触海底的拖拽式渔具都是明令禁止的,游客在海滩上顺手捡几个贝壳揣兜里带走,理论上都可以被罚款,最高到1000欧元。希腊对海洋资源的保护,是动真格的。

更何况,商业性非法捕捞的后果远比休闲违规严重,希腊今年4月的一起海胆案可以作为参照,5人非法捕捞1.6万只海胆、总重820公斤,同样无证,原计划流入海鲜市场,最终面临违反渔业及环境保护法的指控和罚款,32公斤蛤蜊的商业采集,性质是同一类。

中国驻希腊使馆已于9月22日发布领事提醒,呼吁赴希腊游客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这起事件真正刺痛人的,是背后那个巨大的认知落差,在国内,退潮后到海边捡点蛤蜊螃蟹,很多人觉得再正常不过。但在欧盟的渔业管理体系里,海滩上的每一只蛤蜊都有它生长的权利,不到尺寸就必须留在海里继续长。

规则不一样,代价就不一样,32公斤蛤蜊值不了几个钱,但触碰的那三道法律红线,每一条带来的后果都远超蛤蜊本身的价值。希望两位阿姨能顺利解决这件事,也希望更多人看到这个案例后,出门在外多花十分钟了解一下当地的规矩。

有些红线,踩之前觉得无所谓,踩之后才知道有多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