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男子娶了新媳妇,整天乐不思蜀,很快又搞出一个女儿。早就把原配生的3个孩子给忘了。在男子离世之前,更是立下遗嘱,约6亿的遗产全部给了再婚妻子,与原配所生的一儿两女一分钱没得到。事后其中一女儿将继母告上法庭,要求继承5734万元,还说她父亲患有老年痴呆,对遗嘱的真实性存疑。法院这么判!
据悉,男子吴某算得上是村里的能人,虽然文化不高,却敢拼敢干。
早些年间,吴某和妻子结婚,生育了三个孩子。可是在1988年的一天,妻子出了意外去世了。
可能是妻子的离世让吴某受了刺激,一心的想要改变当下的生活,决定下海经商。
吴某本来就是村里走出来的人,压根就不怕吃苦不怕累。再加上当时机会也多,还真被吴某赶上了“顺风车”。
经过半年的打拼,吴某就挣到了人生中的第一桶金。
不仅如此,吴某还遇到了新的人生伴侣邓某。
当时吴某的三个孩子,最大的也就十几岁而已。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吴某继续在外面跑生意,而邓某则在家里操持着。期间吴某和邓某又生下女儿。
转眼间三十年就过去了,前妻留下的三个孩子各自成了家。
老话说,有了后娘,就有了后爹。
虽然一家人看起来还算完整,实际上大家各过各的,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才勉强凑到一起吃个饭。
时间来到2022年,吴某不知道怎么回事,和他的三个孩子慢慢疏远了,甚至电话都不打一个。
起初孩子们还以为是父亲年龄大了,脾气也会有所变化,根本没太在意。
直到后来才得知,吴某已经出现了老年痴呆的迹象,刚说过的话转头就记不住,判断力时好时坏,有时候坐在那里半天不吭声,眼神空落落的。
2024年4月18日,吴某在邓某的陪同下,在公证处立下遗嘱:身后全部财产,动产、不动产、股权、债权、存款、理财等,悉数遗留给邓某某。
这件事从头到尾,三个孩子并不知情。直到接到父亲离世的消息之后,才得知父亲竟然早就立下遗嘱。
吴女士作为女儿当场就不乐意了,认为父亲绝对不可能如此偏心,肯定是被枕边人蛊惑。
父亲从2023年就出现了老年痴呆症状,2024年4月立遗嘱时意识是否清醒也不能确定。
于是将邓某以及邓某的女儿告上法庭,索要5000余万元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在法律上,一份遗嘱能不能生效,只看立遗嘱那一刻,当事人有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不是真的明白自己在做什么。
而吴某患有阿尔茨海默病,特点就是认知功能会随着时间持续衰退。
从时间线上来看,吴某2023年就出现明显症状,2024年4月立下六亿资产的遗嘱,有很大的可能性是意识并不清醒。
无论是在情理还是在法理上,吴某一分钱没有给子女留下就不能让人理解。
哪怕吴某再娶,也改变不了与三个孩子的血缘关系。
不过也有人说,继母照顾了老人晚年,拿遗产天经地义。
对此你怎么认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