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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计到儿媳头上了?江苏,老两口出资400多万给儿子在上海买房。事后又担心被儿媳妇

算计到儿媳头上了?江苏,老两口出资400多万给儿子在上海买房。事后又担心被儿媳妇占了便宜,偷偷和儿子签了多张借条,一年利息就要69.84万。谁知儿子儿媳果然两地分居,眼瞅着过不下去了,赶紧一纸诉状把儿子、儿媳告上法庭,要求共同偿还本息共计457万余元。一审判决由儿子独立承担债务,儿子不服提起上诉,坚持让妻子共同承担,二审判了!

张先生和陈女士是在2021年登记结婚的,因为工作的缘故,在结婚之后,张先生便从江苏老家回到了上海,如此一来就要和陈女士两地分居。

作为父母,老张看在眼里,疼在心上。小两口本来要在一起过日子,可为了工作却要两地分居,这终究不是个办法。

老两口思来想去,决定再托举儿子一把。

2017年的一天,老两口几乎掏空了家底,在上海徐汇区给儿子买了一套房子,解决了两地分居的问题。

好巧不巧的是,他们的老家赶上拆迁,等拆迁款到账之后,老张又在长宁区给儿子买了第2套房子。

这两套房子,算得上是掏空了老张的全部积蓄,可是为了儿子和儿媳幸福的生活,老张觉得他们做的这一切都值得。

房子买下来之后,老张还做了一个让儿媳妇十分感动的决定。

要求儿子在房产证上加上儿媳的名字。

公公婆婆如此通情达理,作为儿媳妇也不能差事。于是拿出了自己的积蓄,一共91万,一起凑够了房款。

陈女士终究是年轻了,在公公婆婆面前完全就是一个新兵蛋子。

老话说,姜还是老的辣。

买下房子之后,老张又突然想到,现在的年轻人跟他们那一代人完全不一样,往后的日子还有很多不确定性,万一哪一天儿子和儿媳过不下去了,自己一辈子的积蓄,岂不是要分给了外人?

老张于是让张先生写下了三张借条,其中年利息最高的为36%。按照这么算的话,每年张先生都要给老张69.84万的利息。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老张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儿子儿媳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感情也越来越淡,又开始长期分居了。

眼瞅着小两口就要过不下去了,一旦离了婚,而且可就要分走他们家的房子。

当断不断,必受其乱,老张果断的把儿子儿媳告上法庭,要求他们两个共同偿还债务。

直到收到了法院的传票,陈女士这才明白,我可真是好算计,竟然算计到了他的头上。

不过在庭审时,陈女士的态度非常明确,他从来没有向公婆借过钱,对于这些欠条,他也毫不知情。

既然是张先生自己签的借条,凭什么让他来偿还?

可老张却坚持认为,房本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债务就应该由两个人共同承担。

法院在审理时认为,哪怕子女向父母借款,高达36%的年利息,明显不符合正常的情理。

而且老张说这是借款,但现有的证据根本证明不了,陈女士知道这件事情更证明不了她同意借钱。

最终法院判决,457万余元的本金和利息全部由张先生一个人承担。

宣判之后张先生不服,提起上诉,执意要求陈女士共同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很多人都有这么一个误区,只要是在结婚之后,不管是谁欠的债,夫妻之间都应该共同偿还。

不过在法律上,对于夫妻间共同债务有明确的规定,要么两个人一起签字,要么一个人能在事后认账。

可老张拿出来的借条上面只有张先生一个人的签名,陈女士既没有签字,事后也明确拒绝追认。

为此二审也驳回了张先生的上诉。

事情曝光之后,评论区的网友直接炸开了锅,这真是组团一起忽悠儿媳妇。

对于这两套房子,陈女士并非没有出钱,同样拿出来了91万,从这方面来讲,陈女士的付出并不一定比张先生付出的少。

可是在背地里,公婆和丈夫却瞒着她,把400多万的出租全部变成了高息债务。

也多亏两个人过不下去了,如果事后陈女士才发现这种“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做法,两口子可能也会离婚。

父母出钱给儿女买房,到底是赠与还是借款,一定要事前说清楚。要是等到事后,也只能落得个撕破脸皮的结局。

对此你怎么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