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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始终相信,一个国家的资本家是不是存在对工人的剥削,完全决定于国家的法律制度和政

我始终相信,一个国家的资本家是不是存在对工人的剥削,完全决定于国家的法律制度和政治经济政策,而不是决定于资本自己。
有不少人说,当资本掌握在个人手里的时候就存在剥削,而掌握在“公家”手里就不存在剥削。他们这样说的原因是,资本一旦掌握在个人手里,利润就被个人拿走了。这样说的人,是不是把投资行为理解的过于简单,以为所有的投资都是一锤子买卖?如果是那样的话,世界上就不可能有“资本家”存在了。
在当前的世界格局中,资本家的投资行为,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机制。任何对赌式的短期投资行为,不但被大多数国家的法律制度所限制,而且大多数时候根本没有成功的可能性。因此我国才会规范投资行为,既要充分发展民营经济,也要给资本加装红绿灯以限制其无序增长。因此认为只要资本掌握在个人手里就存在剥削的人,显然是因为缺乏制度自信。
而且,目前我们国内,有多少资本是掌握在个人手里的?所有在网上宣传资本剥削的人,并没有一个让多数人认同的,比较权威的结论。资本市场遵循的是资本市场的规律,民营企业主不都是资本家的企业,其投资行为也需要受到很多限制。在投资这一点上,掌握在个人手里的资本,与掌握在公家手里的资本,并没有明显的区别。
有人以公有制企业需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为理由,认为只要资本不掌握在个人手里就不存在剥削,这实际上是一种误解。前边说过了,现在的资本市场上真正只掌握在个人手里的资本很少,掌握在公家手里的资本在投资、盈利和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存在的差别越来越小。尤其是,如果一个企业是由国资控股,其中也有一部分掌握在个人手里的资本参与,这样的企业算是公家的还是个人的?
每当说到这里的时候,多数在网上说资本家剥削问题的人,就开始闭口不谈了。因为,一旦他们承认国资控股属于公有制,那么没就没办法解释国资参股但不控股,国资既不控股也参股等更加复杂的情况。因为现代股份制企业,属于投资程序比较成熟的资本运营模式,在保证自己盈利的前提下才有可能为社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一旦一个企业不能做到盈利,所谓的承担社会责任,就可以被人拿来为自己经营失败的行为免责,这本身也是一种本末倒置的说法。因为在同样的环境中,甚至有些公有制企业因为经营的垄断性,营商环境还会比民营企业好的多。在比别人高的平台上你都竞争不过别人,如果大家所有经营环境都相同,你凭什么说自己承担了更多社会责任?你完全可以不需要承担社会责任,有了盈利能力以后,通过把盈利交给政府的方式,来实现社会责任的变现!
所以,资本是不是存在剥削,最根本的不在于资本家自己,而在于国家的法律制度,和政治经济政策。当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和政治经济政策是成熟的完善的,完全可以让资本在保证自己盈利的前提下,通过承担社会责任为社会服务。在这一点上,不管是公家的企业还是个人的企业,只要政府想做到,完全可以保证两者没有根本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