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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谱不?”宁夏固原,一女子网购了条裤子,回来一穿发现不合适,她立马退货,选择上

“离谱不?”宁夏固原,一女子网购了条裤子,回来一穿发现不合适,她立马退货,选择上门取件,快递员打来电话,她要快递员在楼下等着,她要把快递从5楼扔下,谁知她自己不扔,让15岁女儿去扔,女儿站在飘窗上探出身子一扔包裹,谁知脚没站稳,一下从窗户坠楼死亡,女子悲痛欲绝,一纸诉状把快递公司告到法院,索赔74万,法院判了!

张女士在网上拍了条裤子,她试穿后发现并不合适,她立刻点击退货,选择的是上门取件服务。

可她没有想到,就因为这个选择,家里发生了大祸,女儿没了,天都塌了。

原来,张女士预约了快递上门,她在家等待,没过多久,快递员小刘就到了小区。

小刘给张女士打了电话,张女士家住5楼,她懒得下楼,她就说了,让小刘到了楼下就喊她一声,她把快递从窗户扔下去。

小刘也没多想就答应了下来,不大一会小刘就到了楼下。

小刘就说了,自己已经在楼下等着,张女士叫15岁的女儿小马去扔快递。

小马拿着快递,当时踩在卧室的榻榻米上,她探着身子往窗外就扔。

可没想到,她没站稳,直接从5楼掉了下去!小刘顿时吓傻了,张女士听到动静立马跑了过来,一看女儿摔下楼了,顿时就大叫起来。

孩子很快被送到了医院,医生尽了全力,最终还是没能抢救回来。

好好的孩子,说没就没了,张女士两口子悲痛欲绝,他们缓过来之后,一纸诉状把快递公司告上了法院,索赔74万!

之前出事之后,快递公司已经给过了他们20万的补偿,所以这次起诉,实际是要剩下的54万多。

有人认为,快递员刘某是同意张某丢快递,而不是同意15岁的女儿丢快递,所以对这起事故不应当负有责任。

也有人说,快递员错在同意了,应该上门取件不是吗?如果没出事,这个没什么问题,出了事情,就是追责点了。

一审经过调查审理,认为快递公司确实承担30%成的赔偿,算下来总共要赔偿张女士夫妻21万多元。

扣掉已经给的20万,还要再给1万多元。

张女士两口子不服,觉得一审计算错了,应该赔给他们32万才对。

俩人上诉,二审经过核对,一审时责任划分没有问题,还是快递公司担30%的责任。

但是一审的赔偿金额确实算错了,重新核算之后,快递公司总共要赔29.6万元。

扣掉已经给过的20万,还要再给张女士两口子9万多元。

这是一件悲剧,几乎令张女士的家庭都给毁了,但谁都不是坏人,这是个意外,没人想着要专门害人。

但是,这里的每一步都踩在了风险的口子上,最关键的问题还是在家长身上。

15岁的孩子虽说已经懂事了,但让她踩在榻榻米上,往5楼外探身扔快递,但凡多考虑一点,都知道这行为有多危险。

实际是监护人没把女儿的安全放在第一位,这才是出事的最深根源。

快递员也有问题,本来就是上门取件的事情,人家说要扔下来你就同意,连一句太“太危险,我上去拿”都没说,等于默认了这样的操作。

快递公司给员工的安全培训不到位,没有讲清楚取件时的安全规范,本身就是管理缺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 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 位承担侵权责任。

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快递员是在执行取件工作时同意了危险取件方式,属于履职过程中的过错。

因此法院判决,由快递公司承担30%的赔偿责任,如果快递公司认为快递员过错较大,也可以依法向其追偿。

其实,快递员是应该上门取件的,而结果他没上门就是有错。

张女士错误更大,不该提出往下扔快递,即便是快递员让扔都不能扔的,别说还要主动往下扔。

退一步讲,就是张女士女儿没出事情,万一快递下落时砸到行人麻烦也大了,所以坚决要拒绝往楼下扔东西的行为。

这个案子法院判的公正,快递员和张女士都有错的。

对此,你怎么看?

评论列表

漫漫长路一路有你
漫漫长路一路有你 16
2026-09-23 13:05
扯淡,
NEW
NEW 9
2026-09-23 19:47
能讹一分是一分钱
用户10xxx87
用户10xxx87 5
2026-09-23 18:42
快递公司全赔,这夫妻俩坐牢
柒太保™♐
柒太保™♐ 1
2026-09-24 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