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心!黑龙江富锦,73岁老人在路上突发心梗,好心的路人看到后直接拨打120。然而,10分钟5次拨打都打不通,路人无奈只能报警求助,民警也打不通急救热线,只能联系医院保卫科传话叫救护车。明明离医院只有不到800米,短短一分钟车程,却因联系不上急救中心,错过了抢救黄金时间,老人最终不幸离世。老人女儿悲痛欲绝,校医院理论,院方表示是因通信运营商光缆故障,导致急救中心未能及时接到报警。女子无法接受这个解释,院方建议她走司法程序。
9月7日中午,李女士的73岁父亲独自出门,在路上突然身体撑不住,直接倒在地上。
好心路人看到老人情况危急,立刻拿起手机拨打120求救。
从13点16分开始,10分钟他一共拨出去5次急救电话,听筒那头一直无法接通。
路人急得不行,人命关天不是小事,他赶紧又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求助。
可让人没想到的是,接到报警的民警同样打不通120。
指挥中心只能往医院的保卫科打电话,请工作人员帮忙转告急救中心有人需要急救。
等到消息传到急救中心,救护车才出发,13点37分抵达现场。
老人被送到医院抢救室时,已是13点45分,经过一番抢救,还是没能保住生命,医院诊断为可疑心肌梗死猝死。
李女士悲痛欲绝,父亲出事的地方离医院相距不到800米,正常开车一分钟就能到。
可这次,从路人第一次求救,到救护车赶到现场,足足耗了21分钟。
如120电话能够正常接通,父亲或许还有机会活下来,可就因联系不上救护车,父亲错失了抢救黄金时间。
李女士难以接受,直接县医院理论。
医院方面给出的解释是通信运营商光缆故障,急救中心的座机没有响铃,调度员和驾驶员虽然在岗,完全不知道有人求救。
医院出具的材料写明,是保卫科工作人员用私人手机通知急救中心,他们才得知有人发病。
李女士并不认可这个说法,她觉得120是救命专线,就算遇到线路故障,也该有备用方案,不能让生命线直接断掉。
记者联系医院和卫健局了解情况,院方表示这件事已经交给医调委调解,也建议家属走司法途径维权。
至于光缆故障什么时候收到通知、有没有应急处置预案,工作人员暂时无法给出答复。
涉事通信运营商也表示,会针对这次故障情况展开核查。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第18条:急救中心(站)应当制定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规章制度及人员岗位职责,保证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规范服务和迅速处置。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第21条:急救中心(站)应当配备专人每天24小时受理“120”院前医疗急救呼叫。
120急救中心属于医疗机构,对急危重症患者负有法定紧急救助义务,120呼救热线是履行急救义务的核心通道。
急救中心不仅要保证有人在岗值守,还需要建立通信故障下的备用应急方案,保障生命线持续畅通。
光缆故障属于可预见的通信风险,医院不能单纯以运营商光缆故障作为免责理由。
《民法典》第1218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路人10分钟内5次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完全没有响铃,且没有启用备用方案,直到110辗转通过医院保卫科传话才知晓急救需求,导致抢救时间严重延误。
急救中心没有落实通信故障应急预案,存在管理过错。
如该过错和老人错失抢救时机、最终死亡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医院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如运营商存在维护不到位的过错,医院赔偿家属之后,可以向通信运营商追偿。但不能直接免除急救中心对患者家属的赔偿责任。
心梗抢救争分夺秒,120这条热线,就是危重病人和死神对抗的第一道防线。
线路故障谁都不想遇见,但急救体系必须准备好兜底方案。
家属失去亲人的痛苦难以抚平,大家也都盼着这次事件能查清楚责任,完善应急机制,再也不要发生电话打不通,耽误救命的悲剧。
信源:潮新闻 2026-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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