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是死刑?”9月21日,长生生物原董事长、疫苗女王高俊芳疫苗造假案有新进展,高俊芳四罪并罚、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丈夫张友奎判6年。
网上一片"为什么不是死刑"的质问。可真把这案子拆开看,真正值得品的,不是她判了多少年,是从2018年7月案发走到2026年9月终审,整整8年。
事情的经过按财新和经济观察报报道,2018年7月国家药监局飞行检查撕开长春长生狂犬疫苗生产记录造假的盖子,高俊芳派人换硬盘、砸硬盘,可证据没砸掉。警方随后把她带走。
2026年1月30日长春中院一审判她四项罪名,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挪用资金罪、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无期。9月21日吉林高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除了夫妻俩,还有12名高管分别领刑7到15年,长春长生注销,长生生物退市。
可问题在于,网上很多人纳闷:明明是疫苗造假,为什么定的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不是大家以为的"假药罪"?按现行《药品管理法》,她那批疫苗是"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是"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不符"。
这个法律细节,决定了她的量刑档次。更关键的是,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已经把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死刑条款删掉了。这不是法官心软,是法律条文本身改了。
深一层看,这种"老板造假、最后判无期"的剧本,国内外都演过。2008年美国百特制药肝素污染案,致死81人,最后公司认罚20亿美元,没一个高管坐牢;2000年日本雪印牛奶食物中毒事件,社长辞职了事。相比之下,高俊芳这个案子,公司退市、个人全部财产没收、牢底坐穿、12个高管跟着进去,在全球同类案件里已经算重的。
殊不知,这案子真正值得琢磨的,是它走了整整8年。从2018年7月飞行检查发现问题,到2026年9月二审落槌,中间经历了证监会行政处罚、公司退市、企业注销、一审、二审。一个疫苗造假案,要把生产记录、销售金额、行贿账目、挪用资金一笔一笔查清楚,要把18个责任人一个个对号入座,8年不算长。
司法程序慢,可慢得有慢的道理,慢,是为了让每一条罪名都站得住脚,不让她日后再翻案。
同时,看这案子的结局,其实比判一个死刑更有威慑力。她当年把长生生物做到市值近300亿,被外界叫"疫苗女王"。最后公司没了、股票退了、财产没收了、夫妻双双进去了。
这种"连锅端"的下场,比一颗子弹更让后面想造假的老板睡不着觉。你判一个人死刑,大家看完新闻就忘了;可一个曾经的"疫苗女王"把牢底坐穿,这家企业彻底从市场上消失,这种示范作用,是法律条文写不出来的。
其实,翻翻这些年食品安全、药品安全领域的大案就明白,国家的思路已经很清楚了,不靠重刑吓人,靠的是"发现一起、端掉一起、罚到倾家荡产、老板牢底坐穿"。三鹿奶粉当年倒了,长春长生今天也倒了。这种结局,比判多少个死刑都管用。
说到底,做企业、做产品,尤其是做跟人命相关的东西,你今天赚的每一分钱,明天都可能变成你要还的债。她当年砸硬盘以为能砸掉证据,可她忘了,那几十万支疫苗打在孩子身上,证据就写在那几十万孩子的胳膊上。
人在做,天在看,这句话放在哪个时代都不过时。把产品做扎实,把良心放正,比什么都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