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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吗?”山东枣庄,16岁小伙辍学后,刷短视频认识一14岁初中女生。两人相谈甚欢

“冤吗?”山东枣庄,16岁小伙辍学后,刷短视频认识一14岁初中女生。两人相谈甚欢,相约奔现。谁知,见面后,没控制住,突破底线,自愿发生关系。事后,女生在父母的再三逼问下,交代实情。女生父母愤怒报警。检查院以强奸罪提起公诉。小伙父母喊冤,他们是恋爱关系,自愿发生关系,凭什么认定强奸。法院经过两审,这样判了。

2025年,常某刚满16岁,早早辍学在一家店里当学徒。

当学徒的日子轻松又自在,无聊时,就刷刷视频打发时间。

机缘下与14岁半岩某认识了。两人年纪相仿,又异性相吸,有聊不完的话题。

很快,双方互生好感,在4月6日确定了恋爱关系。

4月7日,两人线下奔现见面,相处了整整一天一晚。

次日早上八点左右,常某带着岩某在小区房间内,情到浓时,突破了底线,双方自愿发生了关系。

当天上午,岩某家人发现她没回家,急了。

联合亲朋好友四处寻找,最终,在步行街找到两个他们。

颜某父母看见女儿和一个男孩在一起,并且彻夜未归,顿感不妙,当场逼问两人是否发生了什么?

但两人一口咬掉,什么也没发生,只是在一起待了一晚上。

随后,岩某父母将其带回家,继续追问,颜某架不住父母的软磨硬泡,这才吐露实情。

其父母得知真相后又气又急,当即报警,告常某强奸。

2025年4月9日,16岁的常某被警方刑事拘留,随后被依法逮捕。

8月26日,检察院以强奸罪对常某正式提起公诉。

法庭上,常某的父母和律师大喊冤枉,坚称两人是正经恋爱关系,常某没有暴力,没有胁迫,不存在违背女生意愿的行为。

同时,他们辩称,两个孩子自愿发生关系,只是年纪太小,被家长发现后,女生迫于家人压力,才改口声称被强奸,案件证据根本不足,不足以定罪。

同时证人也证实,两人确属恋爱关系,此前亲密相处时女生并无反抗行为。

法院审理后认为:

岩某只是部分细节前后表述有出入,但被强行发生关系的核心事实始终一致。

案件是家长发现异常后主动报警,案发过程自然真实,完全排除诬告陷害的可能。

岩某心智正常,没有亲身经历,根本编造不出完整细节。

即便证据有细微瑕疵,也不影响定罪。

2025年11月26日,一审法院最终以强奸罪,判处常某有期徒刑三年。

判决下来后,常某和家人彻底无法接受。

在他们眼里,就是一场未成年早恋,双方你情我愿,却换来三年牢狱之灾,实在太冤枉,直接提起上诉。

2026年2月,枣庄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常某父母不服,又继续上诉。

2026年9月15日,枣庄市中院再次驳回申诉,明确办案程序合法,定罪事实无误,不存在再审理由。

即便接连败诉,家属依旧不肯放弃,9月21日公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向山东省高院申诉维权。

有网友猜测:双方应该是是恋爱关系,岩某可能被父母亲发现后迫于压力,才说是被迫发生关系。如果是强奸,岩某身上不可能不留下挣扎的痕迹,明显的证据不足!

还有人认为:14岁属于未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发生关系,无论受害人自愿与否,都一律认定为强奸,仅凭这一点就无法申诉成功!

评论列表

用户10xxx12
用户10xxx12 6
2026-09-23 16:56
不是和14周岁以下的女子发生关系不管自愿和非自愿都算强奸的吗,法律什么時候修改的?

用户67xxx23 回复 09-23 17:24
14周岁和14周岁以下是两个概念

用户10xxx84
用户10xxx84 2
2026-09-23 17:57
三年太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