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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不冤?”山东枣庄,16岁少年和14岁女孩谈恋爱并发生了关系,女孩父母询问女儿

“冤不冤?”山东枣庄,16岁少年和14岁女孩谈恋爱并发生了关系,女孩父母询问女儿,女孩称是被强迫,男孩却称两人是自愿发生关系的,但最终获刑3年。男孩不服上诉、申诉,次次全部被驳回,家属仍坚持继续维权。网友吵翻:两人你情我愿,凭什么算犯罪?

(来源:红星新闻)

2025年,山东枣庄,女孩小岩14岁,在校初中生,懵懂单纯;小伙常某16岁,早早辍学外出打工,在商铺做学徒,早早接触社会。

两人在短视频平台相识,很快互生好感。

4月6日,两人正式确立恋爱关系,像所有青涩小情侣一样,甜蜜又黏人。第二天中午,两人如约来到步行街奔现见面,全程相处融洽。

4月8日早上8点,两人在常某住处,自愿发生了亲密关系,事后相伴逛街,状态轻松自然,没有任何拉扯和反抗痕迹。

谁也没想到,这场少年间纯粹的爱恋,会彻底改写男孩的人生轨迹。

当天,小岩彻夜未归。
家里父母急得辗转难眠,四处寻找,满心都是孩子走失的慌乱和担忧。直到白天,夫妻俩在步行街偶然撞见了女儿,身边还站着一个陌生少年。

女儿一夜未归,还和陌生男生独处许久,父母瞬间紧绷,当即上前追问:“你们昨晚是不是在一起?有没做出格的事?”

突如其来的质问,让两个孩子瞬间慌了神。
一开始,两人都默契摇头,矢口否认。可架不住父母反复追问,心理防线彻底崩溃,最终点头承认了一切。

可就在这时,反转彻底来了。
面对父母的严厉问责,小岩心态彻底变化,改口哭诉自己不是自愿的,是被常某强迫的。

一句话,直接把恋爱相处变成了刑事案件。父母又气又急,当即选择报警。

这一刻,16岁的常某彻底懵了。
他满心委屈,反复辩解:我们是正经谈恋爱,一切都是你情我愿,没有半点强迫,她是被家长施压才改口的!

可再多辩解,已经无济于事,案件正式进入司法程序。

庭审现场,常某和辩护人始终坚持:全程无暴力、无胁迫,两人属于自愿恋爱交往。甚至还有证人作证前一晚亲眼看到两人相处亲密,全程没有任何反抗表现。

所有人都以为,没有胁迫证据、双方自愿,案件大概率会从轻处理,甚至免于处罚。可最终法院当庭宣判:常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判决一出,常某和家人彻底无法接受。
明明是双向奔赴的恋爱,怎么就成了犯罪?

不甘心的他们,立刻提起上诉,结果二审维持原判。接连败诉,一家人依旧不肯放弃,再次提交申诉,依旧被驳回。

目前常某家属表态,不会就此作罢,下一步将向省高院继续申诉,坚持为孩子讨回公道。

【法律剖析】:
很多人不懂:没有强迫、双方自愿,为何依然会定罪?法院凭什么采信女孩的说法,不采信男孩的辩解?

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只要自愿就不算犯罪,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远比普通人认知更严格、更细致。

首先明确年龄红线:已满16周岁,属于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只要触犯刑法,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没有年龄豁免。

而本案核心关键:案发时女孩仅14岁半。

法律有一条所有人必须牢记的铁律:年满14周岁的少女,看似具备自主意识,但身心尚未成熟,对亲密行为、人生后果没有完整判断能力,所以司法审理中判断这类案件,不单纯看是否有暴力胁迫。

法院最终采信女孩陈述、驳回男孩辩解并不是偏袒,而是依据最高法权威司法规定:未成年被害人的陈述,只要包含非亲身经历无法知晓的细节,且能排除被诱导、诬告的可能就具备法律效力,应当优先采信。

简单说:很多私密细节,只有当事人亲身经历才会知道,外人编造不出来。

也正因女孩的陈述细节真实、逻辑闭环,而常某没有任何有效证据推翻女方证词,所以法院依法定罪量刑。

很多人觉得残酷,但这就是法律的严谨。法律不看少年懵懂,不看恋爱名义,只看行为本身是否触碰底线。哪怕是自由恋爱,只要突破年龄和身心保护红线,依旧构成犯罪。

[微风]【评语】:
看完整个案子,心里五味杂陈。
没人愿意看到一个16岁的少年,因为年少无知,背负刑期、人生留疤;也没人愿意看到未成年女孩受到身心伤害。

可这起案件,给所有家长、青春期孩子狠狠敲响了一记警钟:青春期懵懂心动很正常,青涩好感也无可厚非,但恋爱自由绝对不等于行为自由。

很多未成年孩子根本不知道:年少冲动的一时放纵不是浪漫,是能彻底改写人生的深坑。

男生以为的双向奔赴,实则是触碰法律红线;女生一时的懵懂妥协,也会给自己带来无法弥补的身心创伤。

家长更要引以为戒:不要只盯着孩子成绩,更要尽早给孩子普及两性知识、法律底线、边界意识。教会孩子敬畏法律、懂得自爱、守住分寸,远比成绩更重要。

法律看似冰冷无情,实则是最公正的保护伞。它不会纵容年少无知的侥幸,也不会放过越界的行为,所有一时的冲动和逾越,终将要付出对应的代价。

青春没有重来的机会,
人生更没有侥幸的豁免权。

守住底线,懂得克制,才是青春期最该学好的必修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