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任性!河南商丘有位大哥,一口气把同一层的四套房全买了下来。买完之后他琢磨:这层楼就剩我一家了,那外面的走廊不也就是我家的吗?于是他直接动手,在公共走廊里加装了一道大门,把整层过道圈进了自己家,连走廊里的烟感报警器和消防设施都给拆了。
河南商丘有个小区叫国贸玫瑰园二期。10号楼有位业主干了件事,同层六套房,他一个人拿下了四套。
房子到手,他没急着装修屋里,先盯上了门外那段走廊。他的想法很直接:这层三分之二都是我的,走廊不就等于我家的前厅吗?随后工人进场,在走廊尽头装了扇大铁门,砌墙封板,把整条公共通道圈进了自家范围。
更让人捏把汗的是施工过程中干的事。走廊墙上的烟感探测器、声光报警器,全让工人拆了。吊顶一封,供暖管道和强弱电线就那么耷拉在外面。
同层还住着两户人,一户姓郭。郭先生一开始以为对方就是正常装修,等看见铁门立起来才反应过来,公共走廊被圈走了,钥匙在对方手里攥着,自己和其他邻居进不去了。
郭先生找对方聊,没用。找物业,物业拦不住,施工照旧。他后来跟记者撂了句话:“你装一户,我装一户,那这个小区成什么样子了?”
这话不绕弯,说到了根子上。公共空间这事就怕有人先伸手。今天你圈走廊,明天他封电梯厅,后天再有人把楼梯间塞满杂物。每个人都觉得“我就占一点”“反正没人用”,最后整栋楼的规矩就是这么一点点烂掉的。
郭先生把情况捅到了住建部门。工作人员拿着小区原始规划图纸到现场比对,确认被封闭的区域就是规划里的公共走廊,随即出了违建认定报告,要求按原始图纸恢复。
执法人员上门把那扇铁门拆了,走廊恢复了通行。但这事没完。被拆掉的烟感探测器和声光报警器,到现在没装回去。走廊重新能走了,可这层楼的消防预警等于还瘫着。
有人可能觉得,烟感不就是个小圆盘吗,少了能咋地。高层住宅的走廊是什么地方?是着火时逃命的通道。烟感负责头一时间发现异常,声光报警器负责把整层人叫醒。
这两个东西一没,楼里真出点事,住里面的人连警报都听不见,反应过来的时候可能已经来不及了。通道恢复通行只是解决了一半问题,预警链条断着,隐患比那扇铁门本身还大。
法律上这事没有讨论余地。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写得明明白白,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属于业主共有。
买了几套房,改变的是套内面积的归属,走廊的共有属性不会因为谁多买几套就跟着变。房产证上没写的面积,买多少套都不归你。
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也摆在那,任何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商丘本地还有专门的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个人有这类行为的,消防救援机构可以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物业那边已经向法院提了诉讼,要求涉事业主把该恢复的恢复。郭先生要的东西也很简单,就是公共区域回到开发商交房时的状态。
说白了,买四套房是本事,但走廊不是买房的赠品。它是六户人家共用的通道,也是着火时所有人逃生的路。大门拆了只是头一步,烟感不装回去,这事就算没办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