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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女子在网上花1662元买了一条挂脖连衣裙,结果第一次穿着出门,脖子上的链

深圳,一女子在网上花1662元买了一条挂脖连衣裙,结果第一次穿着出门,脖子上的链子就断了,导致走光。女子羞怒不已,要求商家退换货,商家多次以衣服已经穿过不支持退换。女子一气之下,又将诉求改为退货退款,并申请平台介入。然而,平台支持了,她也按照要求把衣服寄回,商家竟又以吊牌已拆且存在异味,影响商品完好性为由拒绝,并把衣服接回给女子,而且还是到付!并解释是平台要求!

据悉,前不久,女子王某在一品牌旗舰店看中了一款挂脖连衣裙,便花1662元买了下来。

收到货后,王某试穿了一下,觉得非常合身,便把吊牌剪了。

9月11日晚上,王某第一次穿上这条挂脖连衣裙,打扮的美美的,和丈夫外出。

而在和丈夫打车回家时,在车上,王某坐在后排,抬手准备关闭阅读灯,挂在脖子上的链条突然脱落,连衣裙顺势下坠。

虽然王某眼疾手快立即按压,但是还是造成一定程度的走光。

而因车上不仅有丈夫,还有一名陌生的司机,王某是又羞又怒!

回到家后,王某便立即向商家反映了情况。

王某起初只是想让商家退换货,然而,商家一会儿问王某能否自行将扣头穿回,一会儿又提出补发链条或将衣服寄回维修,就是不肯正面回复王某。随后,在王某的再三坚持下,又表示“衣服已经穿过”不支持退换货。

衣服有问题为什么不给换?

王某气坏了,同时也担心退换货后依旧存在同样的问题,便将自己的诉求改为退货退款并申请平台介入。

然而,令王某万万没想到的是,平台支持了王某退货退款的诉求,王某也按照要求把衣服寄回给商家。

商家竟又以吊牌已拆且存在异味,影响商品完好性为由拒绝,并把衣服接回给女子,而且还是到付!并解释是平台要求!

王某拒收了衣服,随后又再次申请平台介入,这次平台又说无法核实实际穿着情况为由,不支付退款,并提出给予王某200元无门槛红包作为补偿。

王某不能接受,于是将此事曝光给记者。

记者发现涉事商家在不用平台的店铺中的涉案连衣裙均已下架或者显示售罄。向涉事商家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对方回复称,正在跟进处理。

《民法典》第617条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582条至第584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更是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王某刚穿了一次涉案挂脖连衣裙,挂脖连衣裙的挂脖链就断了,足以说明涉案挂脖连衣裙存在质量问题。涉事商家依约依法应为王某退换货或者退款,以衣服已经被王某穿过为由拒绝王某的合理请求,其实就是在推卸责任!不负责任的表现。

遇到这样情况,王某除了可以申请平台介入外,还可以依法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或者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

据悉,事情曝光后,该商家舆情负责人联系到王某,又表示可以退货退款。目前,王某也表示商家已经同意退款申请。

不过,虽然如此,王某还是希望商家好好查一查涉案挂脖连衣裙是否存在质量或者设计缺陷,并根据结果,作出相应的正面回应!

这事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