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为人民服务何错之有,凭什么封我3年?
1、收到处罚通知那一刻,平台只给了一句笼统结论(图1),完全没有标注哪条、哪一段作为处罚证据,我该如何申诉?然后我申诉就是维持封禁3年?根据《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必须告知用户违规的事实、理由、依据。可这就是侵犯我知情权,从未告知我明确违规事实,我有知情权吗?2、我几经追问其他路径才得知,判定违规的源头,仅仅是我私信回复球迷,给到拜仁各地球迷会的入会联系方式。我作为拜仁全国会长,我给球迷解决需求何错之有?球迷所在省有5个拜仁球迷会,但是没有他所在城市的球迷会,我发他的全国各地球迷会联系方式(所有联系方式都获得各人同意),何错之有?根据《民法典》,非营利、无商业交易,按行政法比例原则参考,处罚幅度和行为后果严重不匹配,违背比例原则。3、再者,“利用平台发布/展示引流信息,引导他人查看其他账号或引流至第三方平台”,我哪里公开发布过?我是私信,而且我有什么“引导”?全都是主动找我寻求帮助,我帮助大家,仅此而已!抖音自己提供的文字都不符合我所做的事。而且存在什么第三方平台吗?根本不存在啊。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对平台处理本人账号信息、判定账号违规这件事,享有知情权。平台基于我的私信聊天记录判定我违规,但不告知是哪一段私信、不提供对应聊天证据,我无法针对性举证抗辩,是否侵害了我的知情权?4、本次处罚的程序与尺度存在明显问题!平台作出长达三年的重度处罚,却不公示对应的违规链路、原始证据。程序正义的基础,难道不是告知当事人,究竟是哪一段内容违规?按《民法典》合同编,平台单方限制你账号使用权限,应当举证证明你的行为“确实严重违反双方约定”;平台作为算法和证据保管方,举证责任在平台。平台只给模糊结论、不提交原始证据,平台是否要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5、平台判定我 “引流第三方”,可我这只是一对一私信答复,私信各个三甲医院,不知道挂哪个科,同样会对外提供全科室联络表单,他们却不会被处罚。同样是为人民服务,标准为何截然不同?按民法典,是否属于同一套规则,两类主体,两种处置结果?我认为属于选择性执法。6、我多次联系你们客服后,现在变成了没有解决办法,这不搞笑吗?直接剥夺了当事人进一步陈述申辩、申请人工复核的机会。按《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平台不得对用户申诉权利设置不合理限制。我保留了所有录音,如有需要,我不介意公布于网络。
以上是我举报内容!人不是被逼到没办法,不可能这样追求公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