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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去告好了!”湖北十堰,男子去银行取8.2万现金,柜员称“取不了”,账上就剩

“那你去告好了!”湖北十堰,男子去银行取8.2万现金,柜员称“取不了”,账上就剩了不到4000元了。男子急坏了赶紧打电话报警求助,公安机关查明,资金丢失是他人以非法手段盗刷的结果。男子认为银行没有保管好财物,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可银行却对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不认可,如果男子不同意,可以去法院告,法院让赔多少就赔多少。

据悉,周先生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在结婚之后,生活本来也很平静,可妻子却被检查出得了癌症,需要长期进行治疗。

家里有一个病人,家底子再厚也有被掏空的那一天。

2026年2月12日这一天,周先生看到妻子的药快吃完了,就打算去银行取点钱,先把药给买回来。

周先生清楚的记得他的那张银行卡里原本存着8.2万余元,这笔钱是专门留给妻子治病的救命钱。

可当周先生来到银行准备取款的时候,却发现取款机上显示的数字为3904.33元。

起初周先生还以为是自己看错了,反复核对了好几遍,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的8万块钱莫名其妙的没了。

周先生当场就急了,他清清楚楚的记得这张银行卡一直都是他自己保管,平时也没有转过账,钱怎么会说没就没了?

周先生询问银行的工作人员,银行的工作人员让他去派出所。

警方立案调查后查明了资金的流向。在1月24日上午那一天,短短的7分钟之内,周先生的账户就接连出现了17笔转账,而收款的账户在境外。

可这些转账周先生一无所知。

随后公安机关为周先生出具了书面证明,证实他在盗刷过程当中没有操作过手机以及银行卡,也没有泄露过个人的信息。

这笔钱属于被他人以非法手段盗走,周先生本人也不存在过错。

拿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之后,周先生找到银行,要求银行赔偿他的损失。

其实周先生的这个想法也很简单。明明银行卡在自己的手里,账户里面的钱却被转走了,短短几分钟的时间就出现了17笔境外转账,如此异常的情况,银行的安全保障系统却没有检测到,这个责任应该由银行来承担。

可银行的负责人看到无过错证明后,只是淡定的表示,这份证明只适合刑事案件,不能作为民事赔偿的依据。

周先生肯定不乐意了,这些钱可是他妻子的救命钱,可银行方面的态度又很强硬,双方多次协商也没有谈拢。

最后银行也不愿意继续和周先生浪费时间,直接撂下一句话:“那你去告啊,告赢了就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六条: “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依据上述法律条款,银行作为发卡行,有保障储户资金安全的责任。

可经过民警的调查,周先生的账户确实遭到了境外盗刷。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银行在交易验证的过程当中存在疏漏。

由于银行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已经构成了违约,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事情曝光之后有很多网友吐槽。普通人去银行取大额的现金,都会被银行的工作人员盘问半天,要求取款人说明取款的用途。

可遇到境外盗刷的这种情况,短短的7分钟就能将储户的钱给转走,如此异常的转账银行为什么没有发现呢?

银行所谓的风控系统,难道只是针对的普通人?

更让人寒心的是,明明是自己出了问题,银行却理直气壮的让周先生去告,态度相当的硬气,银行到底是从哪里得到的勇气呢?

周先生的遭遇也提醒广大网友,绝对不要以为把钱存进银行就万事大吉了,平时一定要养成定期查账的习惯。

毕竟自己的钱只有自己最重视,如果发现异常,一定要赶紧报警。

对此你怎么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