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人反被讹!李玫瑾教授说得太对:判不了刑,就该罚到讹人者肉疼
现在很多人不敢做好事,不是人心冷漠,是善良真的怕被辜负、被反噬。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一句话戳破了当下最现实的痛点:扶老人被天价索赔,对方拿不出实质证据,就该按敲诈勒索处理。哪怕判不了刑,也要高额罚款,罚到对方肉疼,彻底遏制讹人风气。
深以为然!现在的善意,太卑微了,做好事的人,还要费尽心思自证清白。
最近广东江门的真实案例,看完整个人都堵得慌。2025年6月,快递员李师傅派件途中,看到一位老人意外摔倒。
他没有丝毫犹豫,立刻停车施救、拨打120,全程陪同老人就医,尽心尽力帮忙处理后续事宜。
谁也没想到,一年之后,他的善意换来的竟是一纸诉状,老人家属向他索赔92万元。
离谱的是,家属没有任何碰撞证据,荒唐理由让人难以置信:说是快递三轮车行驶产生的气流和噪音,惊吓到老人,间接导致老人摔倒。
十几米开外的气流,也能成为索赔理由?这场荒唐的官司,整整消耗了李师傅一年多的时间和精力。
好在2026年9月,江门中院终审判决,彻底驳回所有索赔诉求。判决书更是直击人心:公民善举,不能作为推定侵权的依据。
官司赢了,清白回来了,但李师傅耗费的时间、承受的委屈和心理压力,永远弥补不回来。
不止这一例,湖南衡阳的女店主更是无奈。2026年8月,一位老人在她的棋牌室突发疾病晕倒。
她第一时间冲上去施救,掐人中、打急救电话,全程抱着老人等待救护车,拼尽全力救人。最终老人不幸离世,她明明毫无过错,却被家属索赔10万。
即便派出所明确认定她无责,最后迫于调解压力,还是自掏1.9万人道主义补偿。
最让人不解的是:无责行善,为什么要为自己的善良买单?
我国《民法典》第184条早有明文规定,自愿紧急救助他人,即便造成损害,救助人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本是好人的底气,可现实里,太多好人赢了官司,却输了时间、耗了心力。
真心希望李玫瑾教授的建议能够落地,严惩恶意讹诈者,别让勇敢善良的人,次次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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