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称:贸然定义李梦耍大牌或侵权】律师谈李梦耍大牌事件9月21日,发文:还是觉得应该好好说说李梦耍大牌事件,不然这个词条很容易被带偏。我看了下事情原委,其实是李梦在片场为了接戏要求换道具苹果,不同的人解读不一样,很正常,但直接定义为“耍大牌”我觉得不合适,毕竟这是一个对演员来说很负面的评价。这里涉及一个法律上的核心问题:事实和定性之间,不能越过名誉权的保护线。《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事实可以被讨论,但定性一旦脱离事实基础,就可能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